铁芯接地电流检测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由()人员担任。
动火工作票一般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监护人收执;一份保存在安监部门(指一级动火工作票)或动火部门(指二级动火工作票)。
进入廊道、隧道、地下井、坑、洞室等有限空间内工作前应进行通风,必要时使用气体检测仪检测有毒有害气体,禁止使用燃烧着的火柴或火绳等方法检测残留的可燃气体;对设备进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
采用直接置换法置换管内燃气时,应取样检测混合气体中燃气的浓度,连续三次达到爆炸浓度下限的()以下,方可进行动火。
有限空间作业单位每次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排作业人数应不少于()人,其中至少两人专门负责监护工作,一人负责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工作。
二级动火工作在许可动火工作后,由动火部门的现场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执行人签名后可开始执行动火。
采用间接置换法时,应取样检测混合气体中燃气或氧的含量,经连续()(每次间隔约5min)测定均符合要求时,方可动火作业。
易燃易爆、高粉尘场所实施动火作业前,应根据作业区域或动火点内部介质进行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粉尘等浓度检测工作,达到许可作业浓度才能进行动火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期间,气体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时,应进行气体监测;气体监测宜优先选择连续监测方式,若采用间断性监测,间隔不应超过()小时;连续检测仪器应安装在工作位置附近,且便于监护人、作业人员看见或听见。
动火工作完毕,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和运行许可人应检查现场(),是否清洁等。
燃油设备检修需要()时,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内容应包括动火地点、时间、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审核人、批准人、安全措施等项。动火工作票的批准权限应明确规定。在油区内的燃油设备上(),须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动火工作票各级审批人员和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消防监护人、动火执行人应具备相同资质,在整个作业流程中应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在下水道、煤气管线、潮湿地、垃圾堆或有腐质物等附近挖沟(槽)时,应设监护人。在挖深超过()m的沟(槽)内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如戴防毒面具、向沟(槽)送风和持续检测等。监护人应密切注意挖沟(槽)人员,防止煤气、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中毒及沼气等可燃气体爆炸。
一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气体含量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
进入有限空间三级环境作业,作业人员可不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听从监护人工作指令即可。
在动火施工全过程中,动火监护人必须跟踪检测可燃气体浓度。()
对于采用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对可燃气体进行置换后的密闭空间,作业前应进行含氧量检测,氧含量应保持在18.5%—21%内,如长时间工作,工作人员应定时轮换或休息()
《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动火作业过程中,应当根据动火作业许可证或安全工作方案中规定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进行检测,间隔不应超过()小时,记录检测时间和检测结果,结果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动火工作完毕后,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和运行许可人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是否清洁等。确认无问题后,在动火工作票上填明动火工作结束时间,经四方签名后,盖上“”印章,动火工作方可终结()
动火作业点安全距离范围内,应至少保证1台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涉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场所,应同时配置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数量不少于1台/个作业点()
特级、一级用火作业双方监护人应佩戴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全程监护,涉有毒场所应同时携带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作业点安全距离范围内,应至少保证1台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涉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场所,应同时配置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数量不少于1台/个作业点()
动火工作完毕后,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和运维许可人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是否清洁等。确认无问题后,在动火工作票上填明动火工作结束时间,经签名后若动火工作与运行无关,则签名即可),盖上“已终结”印章,动火工作方告终结()
固定用火点每半年由安全处组织认定开具一次。动火过程中停止30分钟以上再恢复动火时,动火监护员应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器复测合格后方可动火。()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24.3.10.1条规定:动火作业完毕后,动火执行人、动火工作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是否清洁等。确认无问题后,动火工作方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