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燃放类是指不需加工安装,普通消费者可以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
烟花爆竹产品据产品的结构和燃放后的运动形式将产品分为()类。
大型焰火燃放是在指定场地和规定时间,有组织并经编排设计,由专业人员燃放一定数量()等烟花爆竹产品的作业。
烟花爆竹产品燃放不应出现()现象。
烟花爆竹专业燃放类产品应使用()字体注明“专业燃放”字样。
按照药量及所能构成的危险性大小,烟花爆竹产品分为A、B、c、D四级,需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的是()
烟花爆竹产品B级产品燃放时产生的炙热物与燃放中心点横向距离≤()m。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级别、类别和标识标注》(DB11/358—2011)规定,北京市允许销售和燃放的单个组合烟花产品体积应≤()立方米
烟花爆竹()产品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很大。
适应于室外大的开放空间燃放的产品,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25m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的烟花爆竹产品属于()级。
烟花爆竹产品个人燃放类产品燃放时产生的火焰、燃烧物、色火、或带火残体不应落到距离燃放中心点()m之外的地面。
不是线香类烟花爆竹产品的燃放说明的是()。
按照对燃放人员要求的不同,烟花爆竹产品分为()两类。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级别、类别和标识标注》(DB11/358—2011)规定,北京允许销售和燃放()级别的产品。
下列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有()等。
烟花爆竹产品燃放安全区域是指当按照说明燃放时,为确保人身或财产不受到伤害,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规定的范围。
烟花爆竹产品燃放后,统计烧成数占燃放总数的百分数称为()。
燃放时,烟花主体自身旋转的产品称旋转烟花(包括旋转升空的产品)。
燃放爆竹类产品时,应用烟或香点燃爆竹类产品的点火端的引火线(注:产品两端分为挂起端和点火端)。
各类烟花爆竹应按产品燃放说明进行燃放,废弃的含烟火药的产品、部件应扔进垃圾箱。
燃放B级烟花爆竹产品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级别、类别和标识标注》(DB11/358—2011)规定,北京市允许销售和燃放的组合烟花类产品单发装药量应≤()克。
C级烟花爆竹产品是指适应于室外相对开放的空间燃放的产品,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对于手持类产品,手持者不应受到伤害。
烟花爆竹产品根据其结构和燃放后的运动形式分为14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