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式国债利息不征收个人利息所得税。
根据规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应当缴纳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利息税税率为()。
在中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取得的外汇储蓄存款利息无需缴纳存款利息所得税。()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哪些项目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储蓄机构办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应报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3份。
储蓄存款在()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只限人民币储蓄存款利息。
根据代扣代缴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规定,下列关于利息税的表述正确的有()
教育储蓄提前支取时能提供“非义务教育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计付利息,并免征利息所得税
征收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和实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的时间分别是()年。
利率是在单位时间(一个计息周期)内所得的利息额与借贷金额(即本金)之比,一般以()。表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暂免征收个人利息所得税,目前对到期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征收有哪些规定?
牡丹灵通卡内相关存款账户孳生的利息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交纳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
目前,我国征收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未征收过的比率为利息所得的()。
“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利息费用+所得税费用)/利息费用”,其中分子的“利息费用”包括的内容有()。
利率是在单位时间(-个计息周期)内所得的利息额与借贷金额(即本金)之比,-般以()表示。
在“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利息费用+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计算公式中,分子的“利息费用”是()
税法对利息收入分为企业存款利息、企业贷款利息和国债利息三种,对前两种均征收所得税,对国债利息免征所得税。 ()
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在2008年10月9日(含)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已获利息倍数=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其中税前利润是指利润表中未扣除利息费用和所得税之前的费用已获利息倍数=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其中税前利润是指利润表中未扣除利息费用和所得税之前的费用。()
某企业采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核算。20×1年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从20×1年1月1日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调整为30%。该企业20×1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300万元。20×1年年初递延税款账面余额(贷方)33万元,本年度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2万元,可抵减时间性差异3万元。本年度支付赞助费5万元,支付违法经营的罚款1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支付广告费1万元。
利息覆盖率(EBIT)=(净利润+利息+所得税)÷利息支出()
1、《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施行日期: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时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