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氯电极的标准电势为1.358V,当氯离子浓度为0.1mol.L-1氯气分压为0.1×100kPa时,该电极的电极电势为:()
利用氯离子选择电极在溶液中的电位值与溶液中氯离子浓度的()之间存在线性函数关系,即电极对氯离子的活度呈奈斯特响应,以快速测定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含量。
已知金元素的电势图Au3+Au+Au,若能发生歧化反应,则其离子方程式是;而电对Au3+/Au的标准电极电势为()
已知 Cu + + e → Cu 的标准电极电势为 0.52V , Cu 2+ +e → Cu 的标准电极电势为 0.335V ,计算 2Cu + → Cu 2+ +Cu 的标准电动势 E θ
已知Fe3+ + e = Fe2+的标准电极电势为0.770V,在101.325KPa和298.15K时,测得Fe3+/Fe2+电对的电极电势0.750V,则该电极溶液中离子浓度是多少?
已知标准氯电极的ψ=1.358V,当c(Cl-)减少到0.1mol kg-1,氯气分压较少到10KPa时,该电极的电极电势应为
25℃时用 Pt电极电解 ZnCl2溶液, 已知水电解析出氢的平衡电极电势为-0.296 V, 氢在Pt电极上的析出超电势为0.16V, 则氢气在Pt电极上的析出电势为 。
金属M溶于盐酸的反应为已知则300K时电对M2+/M的标准电极电势为()。A、0.50V B 、-0.50V C 、1.0
下列电极反应中,有关离子浓度减小相同的倍数,电极电势增大的是( )
在锌电极上 ,H 2 的超电势为 0.75 V,电解一含Zn 2+ 的浓度为 1×10 -5 mol·kg -1 的溶液,已知 25°C时, φ θ () 析出,溶液的 pH 值应控制在
某一试液能使KMnO4的酸性溶液褪色,但不能使碘一淀粉溶液褪色。根据你对还原性物质标准电极电势的了解判断下列阴离子:S2O32-,S2-,Br-, I-,NO2-,SO32-哪些可能存在?哪些不可能存在?简述理由。 (已知Eθ(MnO4-/Mn2+)=+1-51 V,Eθ(I2/I-)=+0.535 V)
已知 25°C 时,Fe(s)│Fe2+ 的标准电极电势为 -0.4402 V,Cd(s)│Cd2+ 的标准电极电势为 -0.4029 V。现在 25°C 时将金属铁粉和金属镉粉放入含 Fe2+ (0.100 mol/kg) 和 Cd2+ (0.0001 mol/kg) 的溶液中,则
中国大学MOOC应用电化学第3期开课-第7周周测验9(有机电解合成-电势分析) 用氯离子选择性电极测定溶液中氯离子浓度时,可用下列哪种物质来调节离子强度?
下列电池的电动势在25℃时为1.448 V: Pt | H2(pθ ) | HCl (b=0.1 mol·kg-1,g±=0.796 ) |Cl2(pθ ) | Pt (1)写出电极反应和电池反应; (2)计算氯电极的标准电极电势Eθ(Cl-|Cl2|Pt)。
将铂电极和标准甘汞电极对放入含有Sn2+和Sn4+的溶液中,测得电动势为0.075V。测定时甘汞电极为正极,铂电极为负极,计算该溶液中Sn4+和Sn2+浓度的比值(忽略离子强度的影响)。已知:标准甘汞电极的电极电位为0.288V;E Sn4+/Sn2+=0.154V。
随着氢离子浓度的增大,下列电对电极电势增大的是:
在25℃和标准压力下,用锌电极作为阴极电解ZnSO4水溶液,已知Zn2+的浓度为1 mol/L,若在某一电流密度下氢气在锌极上的超电势为0.70 V,水溶液可近似认为中性,并假设H+的浓度为10-7 mol/L。已知EƟ (Zn2+/Zn)= −0.7620 V,试问:阴极析出的物质是氢气还是金属锌?
保持标准氢电极中H2的压强不变,而将标准浓度的盐酸换成0.10mol•dm-3的醋酸。已知醋酸的Ka=1.8x10^-5,求此时氢电极的电极电势。
2、规定标准氢电极的电极电势是多少?标准氢电极中氢气的压强和氢离子浓度各是多少?
已知φө (Cl2/Cl-)= +1.36V,在下列电极反应中标准电极电势为+1.36V的电极反应是()
某氢电极[p(H<sub>2</sub>)=100kPa]所用的溶液由浓度均为1.0mol·L<sup>-1</sup>的弱酸HA和其钠盐NaA组成。若将此氢电极与另一电极组成原电池,测得原电池的电动势E=0.38V,并知该氢电极为正极,另一电极的电极电势为E<sub>-</sub>=-0.65V.试计算该氢电极中溶液的pH和弱酸HA的标准解离常数。
25°C时将铂丝插入Sn4+ 和Sn2+ 离子浓度分别为1 mol/L和01 mol/L的混合溶液中,电对的电极电势为()
电极反应的标准电极电势是()V
已知298K时,将反应Fe+2Fe3+=3Fe2+组成原电池,已知标准电极电势(Fe3+/Fe2+)=0.771V和(Fe2+/Fe)=-0.440V,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