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发起人负有返还本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是指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贷款人,以自然人个人为借款人,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贷款人按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人到期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应当按实际金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家住A区的甲诉家住B区的乙借款纠纷一案由C区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借款纠纷案发生在D区,一审法院判决乙返还甲借款本金70000元,驳回了甲要求乙支付利息的请求。判决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后,乙向E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甲未上诉,但甲在答辩状中向二审法院提出了让乙支付借款利息的请求。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及所述案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复利计息是指每期均按原始本金计算利息,即只有本金计算利息,本金所产生的利息不计算利息。()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借款合同到期后,出借人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本金并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但无权主张借期内利息。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借款金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贷款银行()在借款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否则,按()返还借款本金并计算利息。
单利只有本金计算利息,本金所产生的利息不计算利息。用单利计算利息,有利于加强资金使用的时间观念,促使加速资金周转。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贷款是指金融机构依法把货币资金按约定的利率贷放给客户,并约定期限由客户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一种信用活动。
2005年6月,甲公司与乙银行签定借款合同,借款300万元,利率为年利率8%。双方约定此借款的期限为1年,甲公司应于2006年6月30日返还本金与利息。按照银行贷款的有关规定,丙公司作为甲公司提供的保证人在甲乙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书上签章,担保形式为一般担保,担保范围为此借款的本金300万元,保证期限3个月,即到2006年9月30日止。但甲公司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未能归还借款。2006年11月,乙银行起诉丙公司,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代为给付300万元本金。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单利法是仅对初始本金计息,利息不再生利息。
1.单利就是利不生利,即本金固定,到期后一次性结算利息,而本金所产生的利息不再计算利息。
张三与李四存在借款关系,现期满李四不归还欠款,张三遂向甲县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李四归还借款本金5000元,利息400元。甲县法院判决李四向张三归还欠款5000元,驳回了返还利息的请求。李四不服,认为二者之间不是借款关系,而是赠与关系,遂提出上诉,下列二审中的做法,正确的是:
甲诉乙借款纠纷一案由某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终结,该法院判决乙返还甲借款本金2000元,驳回了甲要求乙支付利息的请求。判决书送达后,乙上诉,甲未上诉,但他在答辩状中向二审法院提出了让乙支付借款利息的请求,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对甲的该请求,二审法院处理错误的是( )。
听力原文:债券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时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利息。故选A。债券质押式回购是参与者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短期()业务。
如果该债券只在到期日一次性返还本金和利息,市场收益率为15%,那么该债券的市场价格应为()美元。
()是指不论借贷期限的长短,仅按本金计算利息,上期本金所产生的利息不计入下期本金重复计算利息。
借款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原告只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付借款10万元的,法院不得判令对方给付20万元;原告只请求对方返还本金的,法院不得判决对方返还本金加上利息。"以上体现的是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中的()。
甲诉乙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法院终审判决乙返还甲借款本金、利息共计5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拒不履行义务,甲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乙在银行的存款余额不足,执行人员对乙占有的一辆奥迪汽车采取了执行措施。在拍卖该汽车之前,公民丙向人民法院提出,该汽车的所有人是丙,该车一直由丙借给乙使用。经审查,汽车确实是丙的,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支取时,该笔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处理方式不一致时,应分别注明本金和利息的资金去向()
2、张某诉刘某返还借款50万元本金一案,在审理中法官发现50万元借款属实,同时双方在合同中还约定了到期给付利息2万元,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遂判决刘某返还张某本金50万元、并给付利息2万元。该判决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下列哪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