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A区的甲诉家住B区的乙借款纠纷一案由C区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借款纠纷案发生在D区,一审法院判决乙返还甲借款本金70000元,驳回了甲要求乙支付利息的请求。判决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后,乙向E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甲未上诉,但甲在答辩状中向二审法院提出了让乙支付借款利息的请求。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及所述案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 对于甲的请求二审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B . 二审法院的审理可以在A区进行 C . 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原则上审限为3个月 D . 二审法院可以委托B区人民法院代为宣判

时间:2022-09-03 05:17:18 所属题库:第二审程序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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