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戊五人欲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肉类加工批发,公司的名称预登记为千惠公司。该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情形,请回答下列问题。<br>下列有关千惠公司出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以属于妻子的房产一处出资,后因此发生争议,则该出资无效,甲须补缴出资 B、乙以其受贿所得10万元出资,则该出资无效 C、丙为一家学校,用其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则该出资无效 D、丁以其享有的专利权出资,在公司设立中即交付公司,但一直未办理权利转移手续,后在公司成立后发生争议期间办理了转移手续,但其他股东主张其应从办理手续之日起享有股东权利,而丁主张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即应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时间:2024-03-09 13: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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