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销售A商品给乙公司,售价为18000元,商品已发出,货款未收到。2013年10月31日,甲公司对该笔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确认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2000元。该公司此前未对该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则下列会计处理错误的是()。
兴林公司将应收账款出售给工商银行。该应收账款有关的账面余额为30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0万元,售价为210万元,双方协议规定不附追索权。兴林公司根据以往经验,预计与该应收账款有关的商品将发生部分销售退回23.4万元(货款2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4万元),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由兴林公司负担。兴林公司将此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时应确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为()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中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公司处五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东方公司因红日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预计难以全额收回红日公司所欠货款240万元。经协商,红日公司以银行存款180万元结清了全部债务。东方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2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债务重组日东方公司应确认的损失为( )万元。
甲公司因乙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预计难以全额收回乙公司所欠货款120万元,经协商,乙公司以银行存款90万元结清了全部债务。甲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12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债务重组日甲公司应确认的损失为()万元。
甲公司应收乙公司销货款316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160元),因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不能如期偿还,经双方协商,乙公司以一批原材料抵债,甲公司支付材料运杂费40元。该批原材料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24000元,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080元。则甲公司对该债务重组应确认债务重组损失为()元。
A公司应收B公司货款2340万元,因B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短期内无法偿付,2013年1月1日,A公司与B公司协议进行债务重组,A公司同意减免B公司债务的10%,其余部分延期两年支付,年利率为4%(等于实际利率),利息按年支付。如果B公司第一年实现盈利,则从第二年起将按6%的利率收取利息。A公司已为该项债权计提了100万元的坏账准备。 B公司预计2013年很可能实现盈利。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在该项债务重组业务中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为()万元。
20×1年6月11日,M公司就应收B公司货款23400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80000元)与其进行债务重组。经协商,M公司同意豁免B公司债务340000元,延长债务偿还期限6个月,每月按2%收取利息,如果从7月份起公司盈利则每月再加收1%的利息,12月11日B公司应将本金和利息一起偿还。债务重组日M公司应确认的重组损失为()
甲公司因乙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预计难以全额收回乙公司所欠货款200万元,经协商,乙公司以银行存款150万元结清了全部债务。甲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2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债务重组日甲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为()万元。
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内部控制应重点防范规模失控、决策失误、越权操作、账外经营、挪用客户资产和其他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以及保本保底所导致的风险。()
进口保理业务中,如经营行获悉进口商已直接向出口商支付货款后,应立即对()涉及的应收账款进行商业纠纷登记,并及时联系出口保理商进行确认。
兴林公司将应收账款出售给工商银行。该应收账款有关的账面余额为30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0万元,售价为210万元,双方协议规定不附追索权。A公司根据以往经验,预计与该应收账款有关的商品将发生部分销售退回23.4(货款2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4万元),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由兴林公司负担。兴林公司将此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时应确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系乙公司的母公司,甲、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2013年末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账款4000万元,甲公司期末按照5%计提坏账准备。2014年年末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货款6800万元,仍按照5%计提坏账准备。则甲公司合并工作底稿中关于上述业务表述中正确的有()。
东方公司因红日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预计难以全额收回红日公司所欠货款240万元。经协商,红日公司以银行存款180万元结清了全部债务。东方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2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债务重组日东方公司应确认的损失为( )万元。
20×1年6月11日,M公司就应收B公司货款23400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80000元)与其进行债务重组。经协商,M公司同意豁免B公司债务340000元,延长债务偿还期限6个月,每月按2%收取利息,如果从7月份起公司盈利则每月再加收1%的利息,12月11日B公司应将本金和利息一起偿还。债务重组日M公司应确认的重组损失为()。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串通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挪用、截留和侵占保险费;不得串通中介渠道业务主体虚构保险合同、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2014年1月31日。甲公司欠乙企业货款234万元(含增值税)。由于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短期内无法偿还货款。经双方协商同意,甲公司以60万股普通股偿还债务。普通股的面值为1元,股,市场价格为3元,股。乙企业已提取坏账准备12万元。假定乙企业将债权转为股权后,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且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为()万元。
因乙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甲公司预计难以全额收回乙公司所欠货款120万元。经协商,乙公司以银行存款90万元结清了全部债务。甲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12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债务重组日甲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为()万元。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销售商品为其主营业务,该公司历年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的0. 5%确定减值损失。有关资料如下: (1) 2014年期初应收账款借方余额4 000万元,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贷方余额20 万元; (2)2014年8月销售商品一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含增值税价款4 030万元,尚未收到货款,2014年12月实际坏账损失30万元。 (3) 2015年4月收回以前年度的应收账款2 000万元存入银行,2015年6月销售商品一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含增值税价款4 010万元,尚未收到货款,2015年12月实际发生坏账损失30万元。 (4) 2016年3月收回以前年度的应收账款5 000万元存入银行,2016年7月销售商品一批,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含增值税价款8 000万元,尚未收到货款,2016年9月收回已确认的坏账损失25万元。 根据2014年资料,关于12月实际坏账损失30万元,编制会计分录正确的是()。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销售商品为其主营业务,该公司历年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的0. 5%确定减值损失。有关资料如下: (1) 2014年期初应收账款借方余额4 000万元,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贷方余额20 万元; (2)2014年8月销售商品一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含增值税价款4 030万元,尚未收到货款,2014年12月实际坏账损失30万元。 (3) 2015年4月收回以前年度的应收账款2 000万元存入银行,2015年6月销售商品一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含增值税价款4 010万元,尚未收到货款,2015年12月实际发生坏账损失30万元。 (4) 2016年3月收回以前年度的应收账款5 000万元存入银行,2016年7月销售商品一批,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含增值税价款8 000万元,尚未收到货款,2016年9月收回已确认的坏账损失25万元。 根据2015年业务资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销售商品为其主营业务,该公司历年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的0. 5%确定减值损失。有关资料如下: (1) 2014年期初应收账款借方余额4 000万元,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贷方余额20 万元; (2)2014年8月销售商品一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含增值税价款4 030万元,尚未收到货款,2014年12月实际坏账损失30万元。 (3) 2015年4月收回以前年度的应收账款2 000万元存入银行,2015年6月销售商品一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含增值税价款4 010万元,尚未收到货款,2015年12月实际发生坏账损失30万元。 (4) 2016年3月收回以前年度的应收账款5 000万元存入银行,2016年7月销售商品一批,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含增值税价款8 000万元,尚未收到货款,2016年9月收回已确认的坏账损失25万元。 根据2016年业务资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下列行为中属于“侵占或挪用公司财产”的是()
10、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销售商品为其主营业务,该公司历年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的0. 5%确定减值损失。有关资料如下: (1) 2014年期初应收账款借方余额4 000万元,应收票据借方余额100万元,预付账款借方余额100万元,应收利息借方余额100万元;属于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贷方余额20 万元;属于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应收利息的坏账准备贷方余额分别是0.5万元;共计21.5万元。 不考虑应收股利因素。2014年8月销售商品一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含增值税价款4 030万元,尚未收到货款,2014年12月实际坏账损失30万元。 (2) 2014年末应收票据账户借方余额300万元。预付账款和应收利息账户借方余额仍都是100万元。 (3) 2015年4月收回以前年度的应收账款2 000万元存入银行,2015年6月销售商品一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含增值税价款4 010万元,尚未收到货款,2015年12月实际发生坏账损失30万元。 (4) 2016年3月收回以前年度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甲公司就其所欠乙公司的1000万元的货款(含增值税)与乙公司进行债务重组。根据债务重组协议,甲公司以银行存款800万元清偿。在进行债务重组之前,乙公司已经就该项债权计提了160万元的坏账准备。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债务重组日应确认债务重组利得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