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述将试验室煤样(指制样过程中缩分出来的粒度为1mm或3mm(园孔筛)约100g的煤样)制备成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的正确方法是()。
取全水煤样时,煤样应破碎到规定粒度,捎加掺和扒平后用九点缩分法,全水分煤样的制备要迅速。
制备空气干燥煤样时,如水分过大,影响进一步破碎、缩分,可在不高于()℃的温度下进行烘干,烘干过程中要经常翻动,干后立即取出。
人工制备煤样时,在破碎到粒度小于()之前,应用磁铁将煤样中铁屑吸去。
粒度小于300mm的煤样,缩分至3.75Kg之后,如使之全部通过3mm圆孔筛,则可用二分器直接缩分出不少于100g和不少于()用于制备分析用煤样和作为存查煤样。
制样时,同样质量的煤样,粒度越小,颗粒数越多,则缩分误差越大。
按照一般的制样程序,煤样破碎到粒度小于3mm后的下一道工序是从中缩分出不少于()的煤样,以便进一步进行制备。
制备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时,破碎到粒度小于0.2mm之前的所有干燥过程不要求与大气达到湿度平衡。
粒度小于3mm的煤样,缩分至()后,如使之全部通过3mm圆孔筛,则可用二分器直接缩分出不少于100g和不少于500g分别用于制样用煤样和作为存查煤样。
制备煤样过程中,当缩分粒度<6㎜煤样时,其留样量应不少于()
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从粒度小于3mm的煤样中直接缩分出100g来制备空气干燥基煤样和缩分出0.5kg存查煤样?
粒度小于3mm的煤样,缩分至3.75Kg之后,如使之全部通过3mm圆孔筛,则可用二分器直接缩分出不少于()g和不少于()g分别用于制备分析用煤样和作为存查煤样。
对于粒度小于13mm的煤样,当用九点法取全水分样时,每点采样量约为()kg。
要缩分粒度在25mm以上的煤样,只能用()进行。
缩分阶段粒度小于13mm煤样的最小留样量应满足()
粒度小于13mm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必须留取3kg粒度小于6mm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必须留取125kg。
对于小于13mm的煤样,当用九点法取全水分样时。全水分煤样不得少于()。
对粒度大于13mm的煤样,必须用堆锥四分法缩分;对粒度小于13mm的样品,则坚持采用二分器或其它缩分器缩分。()
粒度小于6mm的煤样,用九点法取全水分样时,每点采样量约为()g。
人工制备煤样过程中,当缩分粒度<13mm的煤样时,其留样量应不少于()kg。A. 15B. 7.5C. 3.75D. 1.25
对粒度大于13mm的煤样,可用堆锥四分法缩分,对粒度小于13mm的样品,则坚持采用二分器或其它缩分器缩分。()
缩分<13mm的煤样所使用的二分器应为()号。
煤样制备流程图中规定,进入13mm筛分的煤样最小质量应为()㎏。
粒度小于13mm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必须留取3kg;粒度小于6mm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必须留取1.25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