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户甲2001年10月15日向信用社贷款5万元,约定2002年4月5日到期,到期后甲没有履行还款,信用社信贷员于2003年1月15日向其催收,并收回回执,以后再无催收。甲于2003年8月20日主动归还本金2万元及贷款利率。该笔贷款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开始计算。

A . A、2004年4月5日 B . B、2003年1月15日 C . C、2003年8月20日 D . D、已失去诉讼时效

时间:2022-11-07 15:20:47 所属题库:农信信贷人员从业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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