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程》规定,在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行7T及其以上的机车或3T以及以上的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的钢轨。
新建非突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第一水平)不应当超过()m,改扩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不应当超过()m,新建、改扩建小型矿井开采深度不应当超过()m。
《煤矿安全规程》对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有什么规定?
决定关闭的煤矿,仍有开采价值的,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进行拍卖的,应当按照新建矿井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安全规程中对主要排水设备的要求:必须有工作、()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内排出矿井()的正常涌水量;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h的正常涌水量。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全矿井()的正常涌水量。
新建、改扩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矿井主要水仓容量有什么要求?
某矿井3号煤层属高瓦斯、易自燃煤层,在进行开采设计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06年版)有关规定,不能选用的开采方法是()。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新建、改扩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几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规程》规定:新建或改扩建矿井中,对运行7t及以上机车或3t及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Kg/m的钢轨。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中,对于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得于()的钢轨。
《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矿井硫化氢深度不准超过()
《煤矿安全规程》第487条规定,对矿井装备监控系统有什么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新建或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的钢轨。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必须编制什么?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什么?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改扩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不应超过()。
新建、改扩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sup>3</sup>/h以下时,矿井主要水仓容量有什么要求?
新建、改扩建的煤矿,必须采用机械化开采。
根据山东省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若干规定,采用放顶煤开采技术的新建矿井,各项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生产和使用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其中,综合预防措施包括开采技术措施,主要涉及()
矿井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绞车、抽采瓦斯泵等主要设备,以及井下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的供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0.9Mt/a,第一生产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800m;生产矿井延深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