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组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畜禽饲养环境、种畜禽质量、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以及畜禽交易与运输的监督管理
《辽宁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收购、屠宰、贮藏、运输下列()畜禽产品。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之一是()
《辽宁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种畜配种站(点)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向()提出申请。
违反《畜牧法》有关规定,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罚款。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辽宁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等饲养单位,应当建立()等管理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辽宁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均规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政府考评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违反《畜牧法》有关规定,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罚款
违反《畜牧法》有关规定,畜禽饲养场未建立或者未按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可处()罚款。
《辽宁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猪、牛、羊定点屠宰厂(点)应当于屠宰前(),凭入厂动物登记相关材料,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辽宁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种畜禽场的育种记录应当按年装订成册,并保存()年。
违反《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
对违反畜牧法有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违反《畜牧法》有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违反《畜牧法》有关规定,对经强制免疫的动物未加施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
企业生产肉类制品所使用的畜禽肉等主要原料应经兽医卫生检验检疫,并有合格证明。使用猪肉为原料的,用当按照《生猪屠宰条例》规定选用()企业的产品。
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畜禽产品药物残留检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时,应当出示()。
《畜牧法》规定,运输畜禽,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采取措施保护畜禽安全,并为运输的畜禽提供必要的空间和饲喂饮水条件。
《辽宁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畜禽收购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收购记录,完整、真实地记录所收购畜禽的()等。
违反《畜牧法》有关规定,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违反《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
《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禁止屠宰未附产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未经官方兽医宰前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和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屠宰的畜禽。()
《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禁止屠宰未附产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未经官方兽医宰前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和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走禁止屠宰的畜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