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必须有安全设施。如围栏、()、扎安全绳、()等。围栏的高度不低于1.2米。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戴()。
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必须()、安全网或围栏。
高处作业区周围的()、()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遮栏(围栏)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同时,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高处作业必须有(),如围栏,安全网,(),()等
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
高处作业下方危险区内禁止人员停留或穿行,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围栏及“()”的安全标志牌。
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同时,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示警。
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同时,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声光示警。
高处焊接时,除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有关安全规定外,还要有安全措施,地面有人监护。下面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移出()米以外。
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或遮栏(围栏)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同时,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
处于高处作业状态,如脚手架,大型设备拆除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提醒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注意安全。禁区围栏(墙)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一般为:Ⅰ级高处作业()米、Ⅱ级高处作业3-6米、Ⅲ级高处作业4~8米、Ⅳ级高处作业5~10米,任何人不准在禁区内休息或工作。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必须安全带。
一般离地高度超过去2米以上作业称高空作业。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是扎好安全带,安全带吊绳须挂在安全牢固物体上,戴好安全帽,高处传递物件时不得抛,要用绳子吊传。
凡在离地()米以上的高处工作称为高处作业,必须有安全措施。
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高处传递物件可()
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并有()措施。
高处作业下方危险区内禁止人员()或穿行,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围栏及“禁止靠近”的安全标志牌。
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停止作业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向上级报告。()
高处作业一般安全规定: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高处作业;遇雷雨天气,禁止上杆作业,不准在杆下站立;霜冻和雨雪天气后上杆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且高度超过()时,也应视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有明显警戒标志,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当在4米高处进行维修作业,下方设置的警示围栏或警戒线应距离作业位置下方外侧不低于(),任何人不准在禁区内休息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