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被某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并决定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认定被告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张某对李某的受伤负有一定的民事责任,于是合议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没有达成协议,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不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不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为自己辩护。
在刑事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患精神病,致使案件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
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这一规定属于()
被告人宋某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得齐律师担任辩护人,开庭以后,宋某对齐律师的庭上表现不满意,依照现行法律,宋某()
被告人甲因故意杀人罪、问谍罪被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上诉期间内,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量刑不当,依法提起抗诉。二审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量刑过轻,依法撤销原判,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并核准死刑立即执行。该案中二审人民法院违法的做法有()
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案,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应当()。
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邹某贪污一案时,公诉人要求传唤证人李某出庭,邹某的辩护律师立即提出反对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庭前移送的证据目录中没有证人李某的名字,并且其对该证据准备不足,无法质证;而同时被告人邹某在庭审中的陈述与在侦查、审查起诉中的供述也出现了明显的不一致,足以影响定罪量刑,则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甲,1983年5月21日出生。2001年4月20日,甲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2001年5月30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的过程中,甲以指定辩护人王律师的父亲与自己的父亲曾一起做生意,后来交恶为由,拒绝王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并由自己的父亲另行委托朱律师为其辩护。法庭在重新开庭后,甲又以朱律师曾经与法官是同学为由,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让自己的父亲为自己辩护。法院应如何处理?()
某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盗窃案,法院将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以前送达被告人李某。
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李某系某人民法院的审判员,在审理张三强奸案中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中.被告人提出申请,要求李某回避,其理由是李某系本案被害人的兄长。请问,李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谁有权做出是否应当回避的决定?
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要求出示开庭前送交人民法院的证据目录以外的证据,辩护方提出异议。审判长应当如何处理?()
十六岁的王某为某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于是法律援助机构对王某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在开庭前第三日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回复做出指定的人民法院。法律援助机构委派本机构的李某为王某提供法律援助,案件结束后,法律援助机构向李某支付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下列说法恰当的是()。
某案,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和黄某构成抢劫罪,上诉期间王某提起上诉,黄某则未提起。第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此案,王某和黄某都要求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允许?()。
2005年6月3日,人民法院审理某案后当庭宣判,那么最迟在什么时间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
由于发生工程质量纠纷,原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起诉被告大成建筑公司,在开庭审理案件时,被告大成建筑公司对工程质量鉴定结论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法院审查后认为这是有缺陷的鉴定结论。面对这种情况,可通过()方法解决。
郑某系某人民法院的审判员,一天下班途中,亲眼目睹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在诉讼中,郑某作为证人接受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询问,案件移送到人民法院后,恰巧郑某是本案合议庭的成人员,开庭审理中,被告及其辩护人提出申请请求郑某回避。问:郑某是否应当回避?如果应当回避,谁有权做出决定?
聋哑被告人张某开庭审理前要求其懂哑语的妹妹担任他的辩护人和翻译。对于张某的要求,法院应当做出哪种决定()
案情:张某与邻居王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斗殴,在斗殴中张某将王某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王某为此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对轻伤的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合议庭于是休庭,指定某省人民医院重新鉴定。后张某提出反诉,提出自己也在纠纷过程中受轻伤,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孙某,男,19岁,聋、哑人,系某聋哑学校高中三年级学生。2004年11月某日孙某强奸了其同班女同学王某。某区人民检察院将孙某起诉至法院。开庭前,法院在向被告人孙某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告知他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孙某不愿增加家庭负担,表示不委托辩护人。区法院准许,并记录在案。区人民法院于十日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的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并阐述法律依据和理由。
某诈骗案的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出去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3年5月15日,李某与杨某签订了借款合同,2013年8月杨某到期不还款,9月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法院受理案件,被告如期提交答辩状,开庭审理时两人均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后李某和杨某达成和解,李某申请撤诉,法院裁定撤诉。在本案中,没体现哪一种原则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