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在海上应急的优先权顺序依次为:().
船舶优先权的概念最早出现在英国,被称为“海事留置权”(MaritimeLien),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立法也有明文规定,国际上已公布了三个有关船舶优先权的国际公约。
海上对象的应急优先权依次为:船舶―生命―海洋环境。因为船舶是船员的生存基地,为了保船应不惜牺牲生命。
下列海事请求中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有()。
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应当()。
设定抵押权的船舶因他人的过失而灭失时,船舶抵押权人有权向过失者提出请求,而船舶优先权则随船舶的灭失而消灭。
海上对象的应急优先权,依次为人命、海洋环境、船舶。
下列哪些情况下,船舶优先权消灭?()
根据《海商法》的规定,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以及船舶留置权的受偿先后顺序应当是()。
船舶优先权
我国《海商法》第22条对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项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享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人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
海上对象的应急优先权,依次为人命、船舶、海洋环境。
当船舶发生海难、海上对象的应急优先权,首先是()。
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
船舶在海上应急的优先权顺序依次为:()
海上对象的应急优先权依次为:船舶——人命——海洋环境。因为船舶是船员的生存基地,为了保船应不惜牺牲生命。
海上对象的应急优先权,依次为()、船舶、海洋环境。
船舶优先权的时效为()。
商法中,当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船舶优先权同时存在时,其受偿顺序应如何排列?()
船舶优先权的特点有 :
以下哪些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船舶优先权的特点有:
下列哪些是受船舶优先权担保的债权?
船舶优先权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