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拟从事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业务。获得批准后,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几年备查()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
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当经()
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如何审批?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
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除具备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规定的条件以外,还须具备什么条件?
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要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管理。
凡是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均应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经营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应当经批准(国家已公布不需申请许可证的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除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某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拟从事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业务。在经营中,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哪个行为合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当经()
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几倍的罚款?()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方可经营,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
某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拟从事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业务。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当经过哪个部门的批准,才能从事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业务()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与所经营产品相关专业中专(含)以上学历或初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应具有与所经营产品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审查批准机关是()
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经营企业经营许可(含变更和延续)检查 : 适用项目全部符合要求的为“()”,关键项目全部符合要求,一般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10%的为“()”,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或者一般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10%的为“()”。
国家对生产、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实行()。
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许可证。()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应当记录事项?()
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