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突”势力是目前我国反恐维稳的主要挑战,促进我国()以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安定发展,将有助于消除“东突”分子存在的思想土壤和社会经济土壤,有利于维护国内的安全和稳定。
我国与国际社会合作打击“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是因为()。 ①“东突”是一支旨在分裂中国的恐怖主义势力 ②“东突”与国际恐怖组织密切合作制造恐怖暴力事件 ③“东突”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 ④“东突”对地区安全与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境上的“东突”势力为实现建立所谓“东突厥斯坦国”的目的,策划和组织了在中国新疆的一系列爆炸、暗杀、投毒等事件,严重危害我国边疆地区的安全和社会稳定。面对“东突”恐怖主义行为,我们应该履行()。
“东突”恐怖组织常用的炸药有()。
2013年10月28日,“东突”恐怖组织在()制造了恐怖事件,引起国内外人士的注意。
“东突”势力是目前我国反恐维稳的主要挑战,促进我国新疆以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安定发展,将有助于消除“东突”分子存在的思想土壤和社会经济土壤,有利于维护国内的安全和稳定。
危害我国安全和地区稳定的“东突”组织是指()
进入20世纪90年代,在()的影响下,境内外部分“东突”势力转向以恐怖暴力为手段进行分裂活动。一些恐怖组织也公开宣扬要通过恐怖暴力手段达到分裂的目的。
据不完全统计,自1990年至2001年,境内外“东突”恐怖势力在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至少制造了200余起恐怖暴力事件,造成了各民族群众、宗教人士等162人丧生。
“东突”恐怖组织“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的主席是()。
为了共同应对恐怖主义对国际社会带来的危害,联合国针对各个国家的反恐实际,发布了()决议,声明有关国家可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权打击恐怖主义。
2007年1月5日我国新疆公安厅在对“东突伊斯兰运动”恐怖组织在中国境内帕米尔高原山区的恐怖训练营地进行搜捕,有效保护了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了中国,尤其是新疆地区广大人民的生存权、安全权和发展权。我国政府依法打击东突恐怖势力,履行了政府()
我国《刑法》第120条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恐怖组织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条所采用的法定刑属于()
“东突”恐怖组织的主要阵地在装新疆,这一地区离内地非常远,所以恐怖分子不可能到达内地作案。
“东突”恐怖组织的主要活动在中国西部地区,与国外没有联系。
根据有关研究,“东突”恐怖势力在当代制造的第一起标志性恐怖事件为()。
2009年发生在新疆()市的七.五事件,是东突民族分裂组织蓄意制造的一起民族分裂、恐怖事件。
为了共同应对恐怖主义对国际社会带来的危害,联合国钏对各个国家的反恐实际,发布了1368号、1373号决议,声明有关国家可行使(),打击恐怖主义。
“东突”恐怖组织共有50多个,其主要生存地在中亚地区。
“东突”恐怖组织的两大思想基础是()。
国际恐怖势力目前还没有针对中国,所以中国的恐怖主义威胁主要是东突、藏独恐怖主义。
在我国“东突”恐怖组织潜往境外参加“伊斯兰国”恐怖组织的路径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越南,东突势力对我国的陆地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境内外的“东突”势力为实现建立所谓“东突厥斯坦国”的目的,在新疆策划、组织了一系列恐怖暴力事件,严重危害了中国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对此暴力活动坚决予以打击,这体现了我国()的国家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