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甲公司(卖方)与中国乙公司(买方)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由设在美国境内的丙银行通知并议付,同时为了信用增级,又指定美国丁银行保兑此信用证。信用证开立之后,甲公司在货物已经装运,将有关单据交丙银行议付,但该议付行破产,甲公司遂向丁银行要求付款,丁银行以甲公司应先向议付行和开证行要求付款为由拒绝付款。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我某丝绸进出口公司向中东某国出口丝绸织制品一批,合同规定: 出口数量为2100箱,价格为2500美元/CIF中东某港,5-7月份分三批装运,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买方应在装运月份开始前30天将信用证开抵卖方。 合同签订后,买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其中汇票各款载有“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开证申请人”字样。 我方在收到信用证后未留意该条款,即组织生产并装运,待制作好结汇单据到付款行结汇时,付款行以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为由拒绝付款。 我方的失误在哪里?
信用证开证行必须确认受益人交付的货物符合商业合同的规定及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后,才能付款
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收款人对同一付款发货托收累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该付款人办理托收。
乙公司长期拖欠甲公司的货款,甲公司在多次催告未果的情况下,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支付拖欠的货款100万,此时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正在集中处理自己的财产,为了避免判决后难以执行,甲公司在起诉前,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实业公司拖欠乙电脑公司货款7万元,乙电脑公司经多次催付无结果,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向甲实业公司发布了支付令,甲实业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规定价格不合理,愿意付款5.8万元,另外1.2万元希望免除。在这种情况下,()。
旺达实业公司拖欠海韵电脑公司货款10万元,海韵公司多次追讨无结果,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向旺达实业公司发布了支付令,限期付款。旺达实业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规定的价格不合理,愿意付款88000元,另外12000元希望免除。在这种情况下,()。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题:我某公司与外商按CIfLandedLondon条件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我方在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办好了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我方收到外商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收据,要求我方付款,为此:我方()。
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后托收累计()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社应暂停收款人向该付款人办理托收。
如果进口商执意采用间接付款方式向出口商支付货款,经营行可()为进口商核准的进口保理信用额度。
甲乙双方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4万元,付款方式为托收承付、验单付款。卖方甲根据合同规定发货后委托银行向买方乙收取货款,乙的开户银行于2000年5月15日(星期一)收到经甲的开户银行审查后的托收凭证及附件,当日通知乙。承付期满日,乙的账户上无足够资金支付,尚缺2万元。同年5月29日,乙存入3万元。根据支付结算的有关规定,乙应被计扣赔偿金的数额为()
()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后,将全套货运单据质押给所在地开户银行(议付行),银行扣除利息及有关费用后将货款预先支付给受益人(出口商),而后向开证行索偿以收回货款的出口贸易融资方式
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中,进出口双方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款进行发货和结算,由开证行承担付款责任,()解付货款
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40000元,付款方式为托收承付、验单付款。卖方甲根据合同规定发货后委托银行向买方乙收取货款,乙的开户银行于2010年5月15日(星期一)收到经甲的开户银行审查后的托收凭证及附件,当日通知乙。承付期满日,乙的账户上无足够资金支付,尚缺20000元。同年5月29日,乙存入30000元。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乙应被计扣赔偿金的数额为()元。
付款人开户银行对不履行合同规定、()次拖欠货款的付款人,应当通知收款人开户行转告收款人,停止对该付款人办理托收
中国甲公司与新西兰乙公司订立了一份进口羊毛的合同,CFR连云港,信用证付款,此信用证又经另一家银行保兑。由"大洋"号轮船承运。甲公司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运输途中不幸遇台风,该船沉没。甲公司得到消息后,立即通知开证行停止付款,但此时乙公司已从保兑行议付了货款。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项?()
环球公司拖欠巨娱公司货款70万元,巨娱公司多次催讨无结果,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向环球公司发布了支付令,限期还款。环球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规定价格不合理,愿意付款50万元,另外20万元希望免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
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用。付款人累计()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甲公司拖欠乙公司货款7万元,乙公司多次催讨没有结果,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向甲公司发布了支付令,限期还款。甲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规定价格不合理,愿意付款6万元,1万元希望免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
中国腾达公司与新西兰菲尔公司订立了一份进口羊毛的合同,CFR宁波,信用证付款,此信用证又经另一家银行保兑。由“珍妮”号轮船承运。腾达公司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运输途中不幸遇台风,该船沉没。腾达公司得到消息后。立即通知开证行停止付款,但此时菲尔公司已从保兑行议付了货款。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项?()
甲乙双方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4万元,付款方式为托收承付&65380;验单付款。卖方甲根据合同规定发货后委托银行向买方乙收取货款,乙的开户银行于2000年5月15日(星期一)收到经甲的开户银行审查后的托收凭证及附件,当日通知乙。承付期满日,乙的账户上无足够资金支付,尚缺2万元。同年5月29日,乙存入3万元。根据支付结算的有关规定,乙应被计扣赔偿金的数额为()
我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
中国甲公司与新西兰乙公司订立了一份进口羊毛的合同,CFR连云港,信用证付款,此信用证又经另一家银行保兑。由"大洋"号轮船承运。甲公司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运输途中不幸遇台风,该船沉没。甲公司得到消息后,立即通知开证行停止付款,但此时乙公司已从保兑行议付了货款。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项()
5、我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外国商人议付货款,然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