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公司是由甲、乙、丙三方各出资200万元共同设立的,2018年末该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余额为:实收资本600万元,资本公积150万元,盈余公积60万元,未分配利润60万元。为扩大经营规模,甲、乙、丙决定重组公司,吸收丁投资者加入。丁投资者投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合同约定的价值为300万元(与公允价值相等),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接受丁投资者后A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且四方投资比例均为25%。则A公司接受丁投资者投资时应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是2017年6月25日由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乙公司是以一台设备进行的投资,该台设备的原价为84万元,已计提折旧24,93万元,投资双方经协商确认的价值为65万元,设备投资当日公允价值为60万元。投资后,乙公司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20%。假定不考虑其它相关税费,则甲公司由于乙公司设备投资而应确认的实收资本为()万元。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甲、乙两公司与郑某、张某欲共同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下列有关各股东的部分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约定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甲公司出资1200万元,乙公司出资800万元。但乙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出资证明是一张虚假的汇票,而甲公司则实际出资12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后,因乙公司的行为给甲公司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甲公司发现实际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乙公司的行为构成()。
甲、乙两人拟共同设立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l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几个有关出资方式的方案,正确的是()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60万元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三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二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乙两公司与郑某、张某欲共同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下列有关各股东的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甲乙丙三人准备共同出资五十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公司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三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二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甲、乙二公司与刘某、谢某欲共同设立一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以如下方式出资。下列哪些出资是不合法的?
A公司是由甲、乙、丙三方各出资200万元共同设立的,2019年年末该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余额为:实收资本600万元,资本公积150万元,盈余公积60万元,未分配利润60万元。为扩大经营规模,甲、乙、丙决定重组公司,吸收丁投资者加入。丁投资者投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合同约定的价值为300万元(与公允价值相等),增值税税额为48万元。接受丁投资者后的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且四方投资比例均为25%。则
甲公司是20×1年6月25日由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乙公司是以一台设备进行的投资,该台设备的原价为84万元,已计提折旧24.93万元,投资双方经协商确认的价值为65万元,设备投资当日公允价值为60万元。投资后,乙公司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20%。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由于乙公司设备投资而应确认的实收资本为()
【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3年4月1日,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有关要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以货币出资20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150万元出资;丙以一项专利权作价100万元出资,另以货币出资50万元。
刘某与甲公司于2011年8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套商品房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刘某。合同签订后,刘某支付了房款。2012年10月,房屋竣工后,刘某才发现,该套商品房已作为拆迁补偿安置房补给了谢某。刘某遂与谢某、甲公司发生纠纷。2013年11月,刘某诉至法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县的刘某出资100万元,以B县关某的名义与C县张某共同投资在D县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现刘某拟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自己为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有权管辖本案的法院是()
资料:20×6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从事商品批发与零售。公司章程规定:甲、乙、丙、丁分别以实物、现金、知识产权与劳务出资,出资额分别是20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和70万元,四人首次出资额合计85万元。公司登记机关纠正了A公司章程中的违法之处后予以登记。20×7年5月,戊向A公司出资80万元成为股东。要求:根据上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