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须注意与其有功能回路联系设备(如通道、失灵保护等)的配合关系,防止因()导致保护功能的缺失。
《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和母线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继电保护双重化是指保护装置的双重化,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及其回路之间应完全独立,不应有直接的电气联系。
直流系统控制保护应至少采用完全双重化配置,每套控制保护应有独立的硬件设备,包括专用电源、主机、输入输出回路和保护功能软件。()
采用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宜安装在各自保护柜内,并应充分考虑运行和检修时的安全性。
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母差和断路器失灵等重要保护的起动和跳闸回路均应使用各自独立的电缆。
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的跳闸回路应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分别一一对应。
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的交流电流应分别取自电流互感器互相独立的绕组;交流电压宜分别取自电压互感器互相独立的绕组。其保护范围应交叉重叠,避免死区。
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的电压(电流)采样值应分别取自相互独立的()。
《国家电网公司2011年新建变电站设计补充规定》要求,智能变电站双重化保护的电流、电压,以及GOOSE跳闸控制回路等需要增强可靠性的两套系统,宜采用各自独立的光缆。
双重化的两套保护及其相关设备包括()的直流电源应一一对应。
《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双重化配置的继电保护装置,两套保护的跳闸回路应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分别()。
采用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宜安装在各自保护柜内,并应充分考虑()和()时的安全性。
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的直流电源可取自不同蓄电池组供电的直流母线段。
双重化的线路纵联保护应配置两套独立的通信设备,含()等,两套通信设备应分别使用独立的电源。
对双重化保护的电流回路、()回路、双套跳圈的控制回路等,两套系统不应合用一根多芯电缆。
双重化配置的每套完整、独立的保护装置应能处理可能发生的所有类型的故障。两套保护之间不应有任何电气联系,当一套保护退出时不应影响另一套保护的运行。
互为冗余配置的两套主保护、两套安稳装置、两组跳闸回路、两套通道设备等的直流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不同段直流母线,两组直流之间直流回路可采用自动切换。()
对双重化保护的电流回路、()回路、()回路、双套跳圈的控制回路等,两套系统不应合用一根多芯电缆。
当保护采用双重化配置时,其电压切换箱(回路)隔离开关辅助触点应采用()输入方式。单套配置保护的电压切换箱(回路)隔离开关辅助触点应采用()输入方式。电压切换直流电源与对应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取自同一段直流母线且共用直流空气开关
智能变电站内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电压、电流采样值应分别取自相互独立的MU()
220kV 线路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通道,应采用完全独立的不同物理路由。()
对双重化保护的电流回路、()回路、()回路、双套跳圈的控制回路等,两套系统不应合用一根多芯电缆。
继电保护若采用双重化配置,两套保护装置的直流电源应取自供电的直流母线段()
两套保护装置的交流电压应分别取自电压互感器互相独立的绕组。对原设计中电压互感器仅有一组二次绕组,且已经投运的变电站,在改造前,应在开关场的电压互感器端子箱处利用具有短路跳闸功能的两组分相空气开关将按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交流电压回路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