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化配置的线路保护两套保护可以作用于断路器的一组跳闸线圈。
对双重化保护的电流回路、电压回路、直流电源回路、双套跳闸线圈的控制回路等,两套系统不宜合用同一根多芯电缆。
有关断路器的选型应与保护双重化配置相适应,220kV及以上断路器宜具备双跳闸线圈机构。
《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和母线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继电保护双重化是指保护装置的双重化,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及其回路之间应完全独立,不应有直接的电气联系。
采用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宜安装在各自保护柜内,并应充分考虑运行和检修时的安全性。
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母差和断路器失灵等重要保护的起动和跳闸回路均应使用各自独立的电缆。
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的交流电流应分别取自电流互感器互相独立的绕组;交流电压宜分别取自电压互感器互相独立的绕组。其保护范围应交叉重叠,避免死区。
20KV及以上系统线路保护的双重化是指两套保护的交流电流、电压和直流电源彼此独立,有各自的选相功能,断路器有两个跳闸线圈,有两套独立的保护专(复)用通道。
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的电压(电流)采样值应分别取自相互独立的()。
双重化配置的线路纵联保护的通道(含光纤、微波、载波等通道及加工设备和供电电源等)、远方跳闸及就地判别装置宜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国家电网公司2011年新建变电站设计补充规定》要求,智能变电站双重化保护的电流、电压,以及GOOSE跳闸控制回路等需要增强可靠性的两套系统,宜采用各自独立的光缆。
《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配置双重化的远方跳闸保护,采用()经就地判别方式。当系统需要配置过电压保护时,过电压保护应集成在远方跳闸保护装置中。
《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双重化配置的继电保护装置,两套保护的跳闸回路应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分别()。
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与其他保护、设备配合的回路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
采用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宜安装在各自保护柜内,并应充分考虑()和()时的安全性。
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的直流电源可取自不同蓄电池组供电的直流母线段。
互为冗余配置的两套主保护、两套安稳装置、两组跳闸回路、两套通道设备等的直流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不同段直流母线,两组直流之间直流回路可采用自动切换。()
单套配置的断路器失灵保护动作后应同时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如断路器只有一组跳闸线圈,失灵保护装置工作电源应与相对应的断路器操作电源取自同一的直流电源系统。
智能变电站内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电压、电流采样值应分别取自相互独立的MU()
220kV 线路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通道,应采用完全独立的不同物理路由。()
当采用双重化配置时,两个智能终端和断路器跳圈的对应关系为()A、为保证可靠性,每台智能终端均连接到断路器两个跳圈上
继电保护若采用双重化配置,两套保护装置的直流电源应取自供电的直流母线段()
两套保护装置的交流电压应分别取自电压互感器互相独立的绕组。对原设计中电压互感器仅有一组二次绕组,且已经投运的变电站,在改造前,应在开关场的电压互感器端子箱处利用具有短路跳闸功能的两组分相空气开关将按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交流电压回路分开。()
220KV线路、主变、母差等双重化配置的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两套保护、稳控及两组跳闸线圈分别取自()直流电源,并注意(),防止一套直流异常时,保护及开关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