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规定,防火堤内地面宜铺设碎石或种植高度不超过()mm的常绿草皮。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规定,相邻油罐组防火堤外堤脚线之间应有消防道路或留有宽度不小于()m的消防空地。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规定储罐区、气化装置区域或有可能发生液化天然气泄漏的区域内应设置()和相关的连锁装置。(条款9.4.19)
石油库设计规范中规定,一级石油库的储罐区和装卸区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m,其中路面宽度不应小于7m。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规定液化石油气泵露天设置在储罐区内时,泵与储罐之间的距离()。(条款8.3.22)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的设计规定,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应按()负荷供电。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的一般规定,液化石油气储罐组或储罐区四周应设置高度最小应为()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
储罐区低倍移动式泡沫系统适用于总储量不大于500m3、单罐储量不大于200m3、罐高不大于7m的地上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规定,防火堤的相邻踏步、坡道、爬梯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m,高度大于或等于1.2m的踏步或坡道应设护栏。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与材料堆场堆垛的最小距离()。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的一般规定,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应与()分开布置。
储罐区低倍移动式泡沫系统适用于总储量小于200m3、单罐储量不大于100m3、且罐高不大于()的地上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
石油库设计规范中规定,储罐区泡沫站应布置在罐组防火堤外的非防爆去,与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规定,立式油罐组内隔堤高度宜为0.5m-0.8m,卧式油罐组内隔堤高度宜为()m。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规定,油罐组防火堤顶面应比计算液面高出()m。
依据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类液体储罐区的消防用水量,应按灭火用水量和冷却用水量之和计算。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的一般规定,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
储罐区低倍移动式泡沫系统适用于总储量小于300m3、单罐储量不大于100m3、且罐高不大于5m的地上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
《中国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储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问等重点部位应设置()
对于火灾危险程度高的大型储罐区,为提高泡沫灭火系统的防范能力,《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定()
GB50183-2004《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对于油罐区,单罐容量不小于10000m³的固定顶罐、单罐容量不小于50000m³的浮顶罐、机动消防设施不能进行保护或地形复杂消防车扑救困难的储罐区,应设置()灭火系统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的规定要求,下列关于消防水池取水井与采取辐射热保护措施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之间距离符合规定的是()m
某厂为满足生产要求,拟建设一个总储量为1000㎡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在其他条件均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该储罐区宜布置在本地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