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下列()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从201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1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现行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必须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税控专用发票必须于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定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都有必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认证、抵扣的时限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2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5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天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
企业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日内申请认证。
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按照进项税额抵扣时限规定,纳税人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 )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自200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自200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认证
实行实名办税的地区,已由税务机关现场采集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实名信息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主管国税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主管国税机关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