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业。其中甲出资100万元,乙和丙各出资50万元,由乙来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2016年7月15日,甲为了向银行贷款,将自己的合伙份额出质给银行,对此乙、丙并不知情。此后,服装贸易销量稍有下滑,乙为了减少自己的风险,向甲、丙提出自己要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要求。隔年2月,丙因移民缘故,向甲、乙提出退伙的请求。 丙退伙后,丙对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企业债务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以原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B . 承担无限责任 C . 自退伙之日后不再承担责任 D . 以其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取得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时间:2022-09-19 00:29:38 所属题库:法律常识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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