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标准由()确定和修订。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严格执行饮食主管部门规定的品种、用量及使用范围。
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规定糖精钠的使用量为()。
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说明书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和修订。
()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规定食品中糖精钠的最大使用量为()。
在食品添加剂中,日落黄的最大使用量为()。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规定食品中糖精钠的使用量为()。
在食品添加剂中,苋菜红最大使用量为()。
在食品添加剂中,胭脂红的最大使用量为()。
在肉制品加工中,1996年我国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对亚硝酸钠规定的最大使用量为()。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规定食品中糖精钠的最大使用量为()
在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使用量要求的前提下,食品中可以加入着色剂,如蛋黄面中加入黄色素,熟肉加工中使用胭脂红。()
()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
在肉制品加工中,1996年我国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对硝酸钠规定的最大使用量是()。
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超过1。( )
"313.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应列为()内容
名词解释 1)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2)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 3) 复合材料及制品: 4) 组合材料及制品: 5) 非有意添加物质: 6) 有效阻隔层: 7) 最大使用量: 8) 最大残留量: 9) CAS号: 10) FCA号: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应列为()内容。
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