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对驾驶、装卸管理、押运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要有公安部门的政审材料。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对装卸管理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按照托运人所提供的资料了解所运输的放射性物品性质、危害特性、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装卸要求以及发生突发事件故时的处置措施。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对财会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托运人所提供的资料了解所运输的放射性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装卸要求以及发生突发事件故时的处置措施。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当了解所运输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装卸要求以及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处置措施。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从业资格类别为()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从业资格类别为“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可以不建立装卸管理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终止放射性物品运输业务的,应当在终止之日30日前()做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在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时,应优先考虑责任心强、身体强健的人员。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其企业或者单位开展的运输安全生产和基本应急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确保能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以及相关操作规程等业务知识和技能。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从业资格类别为“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聘用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从业资格类别为“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从业资格类别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聘用具有相应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申请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不需要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及复印件。
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的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外,从业人员超过()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外,从业人数超过()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