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员领用重要空白凭证,一次最多不能超过()份,且不能跳号使用。
商业银行三十条禁令规定严禁违规使用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包括()重要空白凭证或有价单证。
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上应印具号码,按号码顺序发售和使用,()跳号。
经办人员应按号码顺序签发重要空白凭证,不得跳号使用。对外发售时一般应按号码顺序发售。()
领取重要空白凭证时,如发现重号、错号、跳号或有缺陷等问题,应经运营主管审批后作废。
柜员在使用空白重要凭证时,如发现凭证短缺、重号、跳号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网点主管人员,网点经查实后,将凭证进行挂失处理,编制清单,并逐级报至二级分行。
重要空白凭证必须按顺序号码使用,不得跳号使用。
密码器是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时可跳号使用。
重要空白凭证原则上应印制号码,按号码顺序发售和使用。
柜员发售或签发有价单证应坚持()的原则,并逐笔登记《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及其它有价值品保管使用登记簿》。
可跳号使用有价单证或重要空白凭证。
严禁柜员()使用空白重要凭证和有价单证
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如需新增或变更重要空白凭证,应将该()、是否允许跳号等报运营管理部门。经运营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后,符合重要空白凭证准入标准的纳入相关种类进行管理。
柜员空白重要凭证限额使用,使用时,()要按顺序使用不得跳号
业务柜组应当按号码顺序而()跳号发售和使用重要空白凭证。签发或使用重要空白凭证后,经办人员,复核人员应当及时()销号。
经办人员应按号码顺序签发重要空白凭证,()使用。对外发售时一般应按号码顺序发售。
重要单证应按号码顺序发售和签发,不得跳号,()使用。
会计人员岗位工作规范对印、押、证的管理规定:()跳号发售和使用空白重要凭证
重要空白凭证必须编号,其调拨、领用、发售、收回和销毁必须实行销号控制。()
系统不能自动销号的重要空白凭证,不执行逐份销号制度,跳号使用的,只要凭证不少,就无需对相应人员进行处理()
如果网点库管领取的重要空白凭证有重号、错号、跳号或有缺陷等问题,以下处理方式错误的有()
重要空白凭证一般均印制有凭证号码,出售及使用时要求按顺序使用,不得跳号使用()
严禁超限额领用重要空白凭证,限额指柜员()内的凭证使用量
国库会计人员不得越权办理业务,严禁账务处理“一手清”;国库会计资金往来业务使用的印章、密押(钥)和重要空白凭证,应严格实行“三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