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于2009年3月27日就某种新产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X,后又于2009年5月8日提出了另一件要求保护该新产品的发明专利申请Y,Y申请享有X申请的优先权。2009年2月3日,赵某将自己独立开发的相同产品的技术方案在报纸上公开发表。2009年2月5日,该产品在日本公开销售和使用。2009年3月27日公布的一件德国专利申请和2009年5月3日公布的一件美国专利申请分别公开了该产品的技术方案。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某企业2015年1月1日购入一项专利权,实际支付价款为100万元,按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2016年末,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60万元,2017年1月1日,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该无形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摊销方法仍采用直线法,预计净残值仍为0。该专利权2017年应摊销的金额为()万元。
某企业打算继续使用旧机器,该机器是5年前以60000元购入的,残值率10%,预计尚可使用3年,税法规定使用年限6年,目前变现价值为14000元。假定所得税税率为25%,则继续使用该设备初始的现金流出量为()元。
某企业2015年1月1习购入一项专利权,实际支付价款为100万元,:按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2016年末,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60万元,2017年1月1日,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该无形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摊销方法仍采用直线法,预计净残值仍为0。该专利权2017年应摊销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2010年1月1日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支付价款8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10年,2012年年末,该非专利技术的可回收金额为540万元,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该无形资产尚可使用5年,摊销方法仍采用直线法,则该非专利技术2013年应摊销的金额为()万元。
2×14年1月1日,某企业将一项专利权的使用权转让给甲公司,每年收取租金5万元,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该专利权系企业2×13年1月1日购入的,初始成本为1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该无形资产按年限平均法摊销。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乙公司2×14年度因该专利权形成的其他业务利润为()万元。
某企业于2011年1月1日购入一项专利权,实际支付款项100万元,按10年的预计使用寿命采用直线法摊销。2013年年末,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50万元,2014年1月1日,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该无形资产的尚可使用寿命为4年,摊销方法仍采用直线法。该专利权2014年应摊销的金额为()万元。
评估时点,某发明专利权已使用了4年,尚可使用2年,评估时该无形资产的贬值率为()。
某发明专利权已使用了4年,尚可使用2年,该无形资产的成新率为()。
某发明专利已经使用4年,尚可使用2年,目前该无形资产的贬值率为()。
某项目涉及使用某单位的一项专利,据分析该项专利的发明成本为100万元,项目为购买该项专利需要支付150万元,计划使用5年,则该资产每年的摊销成本为()
某企业于2013年1月1日购入一项专利权,实际支付款项为100万元,按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2014年年末,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60万元,2015年1月1日,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该无形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摊销方法仍采用直线法。该专利权2015年应摊销的金额为( )万元。
2006年1月1日,乙公司将某专利权的使用权转让给丙公司,每年收取租金10万元,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转让期间乙公司不使用该项专利。该专利权系乙公司2005年1月1日购入的,初始入账价值为1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该无形资产按直线法摊销。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乙公司2006年度因该专利权形成的其他业务利润为( )万元。
甲公司2011年3月2日从其拥有80%股份的乙公司购进一项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的原值为90万元,已摊销20万元,售价100万元。甲公司购入后作为无形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税法规定该无形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甲公司2011年年末编制合并报表时不正确的处理为()。
某企业于2012年1月1日购入一项专利权,实际支付款项200万元,按10年的预计使用寿命采用直线法摊销。2013年年末,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40万元,2014年1月1日,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该无形资产的尚可使用寿命为4年,摊销方法仍采用直线法。该专利权2014年应摊销的金额为()万元
某资产已使用了3年,经评估专业人员分析判断,该资产尚可使用5年,则该资产的成新率为()
某企业于2009年1月1日购人一项专利权,实际支付款项200万元,按10年的预计使用寿命采用直线法摊销。2010年年末,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20万元,2011年1月1日,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该无形资产的尚可使用寿命为4年,摊销方法仍采用直线法。该专利权2011年应摊销的金额为()万元。
某企业5年前获得一项专利,法定寿命为10年,现对其价值进行评估。经专家估算,至评估基准日,其重置成本为120万元,尚可使用3年,则对该项专利的评估价值为()万元
某发明专利权现已使用了5年,尚查使用3年,目前该无形资产的成新率为()。
日本某公司于1988年5月7日向日本专利机构提出“防眼疲劳镜片”发明专利申请。之后,该公司于1988年10月3日以相同的主题内容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了优先权书面声明,并于1988年12月2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第一次在日本提出专利申请的文件副本。
某评估事务所对A公司准备投入中外合资企业的一项非专利技术进行评估。评估人员经调查了解到,该项技术已使用3年,产品比同类产品性能优越,每件产品可带来新增利润10元,目前该产品年实际销量为2万件。评估人员预测,该技术产品的这种市场优势尚可保持5年,且每年的销量会以10%的速度递增。国库券利率为4%,风险报酬率为8%。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限为10年,至转让时已摊销5年。乙公司取得该专利权后作为管理用无形资产使用,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甲公司和乙公司对该无形资产均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零。(3)2010年9月,乙公司将其管理用固定资产销售给甲公司,售价为60万元,原值为100万元,已计提折旧20万元。甲公司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使用,尚可使用年限4年。甲公司和乙公司对该固定资产均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零。要求:
甲公司2016年3月2日从其拥有80%股份的乙公司购进一项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的原值为90万元,已摊销20万元,售价100万元。甲公司购入后作为无形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税法规定该无形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甲公司2016年年末编制合并报表时错误的处理为()
刘某于2009年3月27日就某种新产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X,后又于2009年5月8日提出了另一件要求保护该新产品的发明专利申请Y,Y申请享有X申请的优先权。2009年2月3日,赵某将自己独立开发的相同产品的技术方案在报纸上公开发表。2009年2月5日,该产品在日本公开销售和使用。2009年3月27日公布的一件德国专利申请和2009年5月3日公布的一件美国专利申请分别公开了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