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结婚,住在A市,生有一女。后甲在B市遇到丙女,甲隐瞒了婚史与丙登记结婚,并在B市购得住房一套与丙共同生活。2年后丙以感情不和为由向B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财产。乙闻讯后也欲向B市法院起诉甲,要求确认在B市的住房为自己与甲的共同财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没有配偶且有没有婚姻障碍的一男一女以夫妻互待同居生活的,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
( )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对婚前、婚后取得的财产的归属、处分以及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夫妻财产制度。
张某与某企业订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年6月,企业以效益不佳需要裁员为由解除了合同,并办理了退工手续。张某对解除合同有异议,但又表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后可以放弃追究,双方就经济赔偿的标准与数额进行了多次协商。经过4个月的协商,双方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张某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以超过时效为由驳回后,张某向法院起诉。 双方之间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张某因其妻王某私自堕胎,遂以侵犯生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但未获支持。张某又请求离婚,法官调解无效后依照《婚姻法》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对此,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李某将自己所有的录像机托付给刘某代为保管,刘某的邻居王某借用该录像机,后不慎损坏。李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赔偿其损失。法院追加王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并聘请张某鉴定录像机的损坏程度。则在该案例中,存在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有()
张某与某企业订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年6月,企业以效益不佳需要裁员为由解除了合同,并办理了退工手续。张某对解除合同有异议,但又表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后可以放弃追究,双方就经济赔偿的标准与数额进行了多次协商。经过4个月的协商,双方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张某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以超过时效为由驳回后,张某向法院起诉。张某申请仲裁时是否超过申请时效?为什么?
甲起诉请求与丈夫离婚,在诉讼过程中,甲和乙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以下调解协议:甲和乙解除婚姻关系,甲分得存款,乙分得房屋,甲和乙的共同债务由其担任董事长的儿子丙承担。关于本案的调解结果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王某与钱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某基层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同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并签收了人民法院送达的调解书。在此情况下,该调解书对双方当事人的约束力表现在()。
许某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要求判决解除其与肖某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许某在庭审中向法院出示了肖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外包养“小三”的一系列证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03年10月,张某向s市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赵某还欠款1万元。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赵某在15日内一次性向张某还欠款1万元。张某向法院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在此情况下,法律上产生的后果是什么()
某男与某女结婚五年后,某男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上有不同观点。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下列财产中,()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张兰起诉陈钢,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的共有财产(共有房屋四件,共有存款10000元)。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 】
原告杨宏伟与被告张力于2006年1月20日虚报年龄,在汝南县三桥乡人民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10月30日,被告生育一女,取名杨影。2007年11月2日,杨宏伟以感情不合为由起诉至汝南县人民法院,请求与被告离婚,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三桥乡人民政府在普查婚姻登记情况时,发现两人均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其行为是欺骗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即依法于12月21日撤销其婚姻登记,收回了结婚证。12月22日,在双方亲属及村干部主持下,杨宏伟与张力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法院对此案如何结案产生争议,试析下列选项
张某和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某名下。2011年两人离婚,法院于同年4月20日终审判决二人离婚房屋所有权归张某。4月22日,张某将房屋作价100万元出售给王某,王某当天支付了30万元。后李某起诉认为,张某和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起算起
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返还欠款5000元。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同意调解。在审判员刘某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下:李某于调解生效后的次日向张某返还人民币4500元,并将其占有的张某的汽车返还。法院据此协议制作调解书并写明了诉讼请求、案件事实以及调解结果,双方当场予以签收。则下列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起诉陈某,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共同所有的两套住房以及存款30 000元。本案的诉讼标的是()。
林某的丈夫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合资开办一公司,王某出资50万元,拥有该公司的股份的50%。后来,林某发现丈夫王某有外遇,夫妻间产生了纠纷。林某提出分割王某所持有的股份,要求该公司25%股份的请求。王某表示同意,并对转让的价格也进行了协商。但该公司的另一股东闻讯后,以林某不适合经营为由,既反对股份的分割又不购买王某的股份。林某只好请求法院判决林某与王某离婚,并要求取得该公司25%的股份。问: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林某的丈夫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合资开办一公司,王某出资50万元,拥有该公司的股份的50%。后来,林某发现丈夫王某有外遇,夫妻间产生了纠纷。林某提出分割王某所持有的股份,要求该公司25%股份的请求。王某表示同意,并对转让的价格也进行了协商。但该公司的另一股东闻讯后,以林某不适合经营为由,既反对股份的分割又不购 买王某的股份。林某只好请求法院判决林某与王某离婚,并要求取得该公司25%的股份。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赵某失踪多年,其妻刘某生活艰难,欲与王某结婚,遂向A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仅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A县人民法院的B派出法庭于2009年9月30日受理了本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由审判员林某一人独任审理,同时自己负责记录。审理过程中,赵某回家,发现妻子另有新欢,也欲离婚。庭审中,刘某提出分割赵某在失踪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人民法庭经审理,当庭作出了判决,准许刘某和赵某离婚,但未对赵某在失踪期间取
某甲与某乙为夫妻关系, 2019 年 5 月 16 日甲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法院受理后作出判决前,某乙也向该法院起诉,主张因某甲有第三者,对婚姻造成损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应当()
73、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年黄某与刘某登记结婚,2014年双方生育一儿子。儿子生下后不久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17年黄某起诉法院要求与刘某离婚,经法院审理,判决准予解除婚姻关系,孩子归刘某抚养,黄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离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