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的()。
学生每学期学习的各门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平时作业缺交超过()者,取消考核资格
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10-19学时者,给予()
在全程考核情况下,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二时,除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该课程以“0”分记。
申请免修课程累计()次未达到规定分数者,取消其再申请免修的资格。
缺交作业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作业总数的()或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的学生,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考核成绩标识为“取消考核资格”,该课程()必须重修或重选其它课程。
一学年经补考后不及格或许重修的课程累计有五门及以上的,或者达到18学分的,因予以()
免修课程每学期不得超过()学分。
学生每学期学习的各门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缺课超过()者,取消考核资格
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30-39学时者,给予()
学生旷课累计时数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10学时的,分别给予下列处分,正确的是()
对一学期内累计旷课累计到达()节者给予批评教育。
免修课程每学期不得超过6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的()。
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原则上每学期所修读的课程不得少于16学分,不得高于()学分。
在校期间,考试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或超过30学分者,应予退学。
学生按时注册、足额缴纳专业学费后方有资格选课(特殊情况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选课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分学费。开课()后,经核准选定的课程,不得变动。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学分学费者,当学期选课无效,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和下一学期选课资格。
一学年内,考试不及格课程(无论重修与否)累计达到或超过20学分者,应予退学。
学生应尽早参加不合格课程的重修与考核,第八学期的重修考核课程不得超过()学分
18.一学期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即取消本学期全部课程考核资格。
本科学生应取得而未取得的必修课、专业方向限定选修课、各类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数累计达到( )学分者,给予留级。
《关于加强学生学业管理的实施办法》中: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各任课教师应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考试资格审查,对学生无故旷课或请假未经批准,一学期中,一门课旷缺课超过1/3,或缺作业1/3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该课程学期成绩按零分记,必须补考或重修。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课程考核分()、()两种,以培养方案上的规定为准。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考试大纲为准。考核成绩及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学分。未取得学分者,其必修课应于下学期开学补考
学生在第6学期结束后,若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以上者,不能进入毕业实习和毕业论学习阶段,应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编入最近班级学习()
形成性考核课程学习及评价全部采取在线方式进行,成绩合格方可取得课程规定的学分。形成性考核课程是否受每学期选课不超过8门课的限制?()A.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