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对驾驶、装卸管理、押运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对财会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简述个人剂量档案的保存期限。
进行个人剂量内照射监测时,对尿样的收集应不少于()。
个人剂量监测中,当工作人员佩戴的个人剂量计丢失或者因故得不到读书时,用其他方法赋予该剂量计应有的估算值,称为名义剂量。
剂量评价中,当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年受照剂量达到并超过()时,除应记录个人监测结果外,还应估算人员主要受照器官或组织的当量剂量。
剂量评价中,当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年受照剂量达到并超过()时,除记录个人监测结果外,还应进一步进行调查。
当工作人员在监测周期中由于个人剂量计丢失、损害或因故得不到数据时,应尽量确定其(),并将其数值及确定方法记入监测记录。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可以不建立装卸管理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药品生产企业未建立和保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档案的()
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档案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保存期为()。
如果可能,对所有受到职业照射的人员均应进行个人监测,但对于受照剂量始终不可能大于()mSv/a的工作人员,一般可不进行个人监测。
确定常规个人剂量监测的周期,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档案应妥善保管,自客户()起至少保存五年,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在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中,用于监测β、x、γ辐射最常用的是个人剂量计,目前主要为热释光剂量计,核电厂同时采用()。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需通过()、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进行诊断。
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天,最长不应超过()天。
药品生产企业未建立和保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档案的()。 查看材料
个人理财销售人员应建立完善理财客户档案,在理财产品销售系统、客户信息系统(PCRM)中保存客户相关信息,销售人员应及时对客户风险属性进行重新评估,并保存相关评估记录
如果可能对所有受到职业照射的人员均应进行个人监测,但对于受照剂量始终不可能大于()的工作人员,一般可不进行个人监测。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个人剂量档案应当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剂量监测结果等材料。个人剂量档案应当保存至辐射工作人员年满七十五周岁,或者停止辐射工作三十年。()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如果可能,对所有受到职业照射的人员均应进行个人监测。但对于受照剂量始终不可能大于()mSv/a的工作人员,一般可不进行个人监测。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对运输活动所产生的职业照射,一年中有效剂量极不可能超过()mSv时,不必采用特殊的工作方式,也不必细致监测、制定剂量评定计划和保存个人记录。
对在监督区或只偶尔进入控制区工作的工作人员,如果预计其职业照射剂量在()mSv/a范围内,则应尽可能进行个人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