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会计师事务所列为被告时,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下列()要求不符合《司法解释》中对诉讼当事人的列置的规定

A.如果利害关系人拒不起诉被审计单位,应通知被审计单位作为共同被告 B.只要出资人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就应将其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如被起诉的事务所的分支机构,可以将该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 D.如出资人出资不足,但事后已补足的,不应将其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时间:2023-02-27 16:44:28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