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一切临时用电,只需“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使用()的作业人员,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书面批准,并采取专人监督等现场消防安全监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介质生产装置、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别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在运行的上传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不准接临时电源,确实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专业许可证”的同时还应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是指在生产区域内无燃烧或爆炸危险性的区域。设置固定动火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经常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车间或单位的检修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是指在火灾、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用火作业指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用火作业共分()级。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一级动火作业是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加油(气)站罐区、加油(气)场地的爆炸危险区域内和压缩机房等场所的动火作业属()动火作业;
在核电站现场有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的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须办理动火证。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
DNMC规定在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的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例如:非防爆金属工具、材料碰撞火花,静电火花等),必须办理动火证。这里的爆炸危险场所主要包括()。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或可能产生()的作业,必须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根据防火控制规定,在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的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例如:非防爆金属工具、材料碰撞火花,静电火花等),必须办理动火证。这里的爆炸危险场所主要包括()
对有爆炸、火灾危险的区域内需要动火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应针对动火活动明确()等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等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
消防法》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28《消防法》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
是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可燃气体储罐的围堰内或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禁止在未办理手续情况下,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车站、OCC、隧道等人员密集或发生火灾影响行车安全的重要部位进行动火作业()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使用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作业人员,经单位()书面批准,并采取专人监督等现场消防安全监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在火灾危害性很大、容易引发火灾或爆炸的部位或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必须办理《专项防火安全方案》()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中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