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丁、戊类中间仓库,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楼板与厂房隔开。
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多层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米。
除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戊类仓库外,其它仓库中供垂直运输物品的提升设施宜设置在仓库外,当必须设置在仓库内时,应设置在井壁的耐火极限不低于()h的井筒内。室内外提升设施通向仓库入口上的门应采用()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盖耐火极限不低于1h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丙、丁、戊类厂房不应小于()m。
耐火等级一、二级丁、戊类厂(库)房与一类高层建筑裙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米。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的安全疏散规定,除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戊类仓库外,其它仓库中供垂直运输物品的提升设施宜设置在仓库外,当必须设置在仓库内时,应设置在井壁的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井筒内。
耐火等级一、二级丁、戊类厂(库)房与一类高层建筑裙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米。
一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厂房(仓库),当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有效保护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构件的全部部位时,其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物体积小于等于()m3的戊类厂房或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物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消防给水。
对于丁、戊类中间仓库,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隔墙与厂房隔开。
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h.
戊类工业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单、多层丙类厂房,多层丁、戊类厂房,单层乙类仓库,单、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粮食平房仓,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
单、多层丙类厂房,丁、戊类厂房,单层乙类仓库,单、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粮食平房仓,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
《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厂房内可设丙、丁、戊类物品的辅助仓库,但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h的非燃烧体墙和不低于1.5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厂房隔开
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厂房的楼板,当采用预应力和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厂房内设置丙类仓库时,必须采用()与厂房隔开,设置丁、戊类仓库时,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
甲类厂房与四级耐火等级多层丁、戊类仓库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物体积小于等于3000m3的戊类厂房或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物层数不超过()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防给水
根据《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13,戊类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单、多层丙类厂房,多层丁、戊类厂房,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粮食平房仓,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