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挑式脚手架、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和搭设高度()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架体高度()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悬挑式脚手架的剪刀撑应沿悬挑架体高度连续设置。
搭设高度()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属于专家论证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范围。
当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架体搭设高度超过()米时,应组织专家对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提升高度()及以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专项施工方案要进行专家论证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文件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是指架体高度50m及以上。
附着式提升脚手架的架体上部悬挑臂部分,应控制在架体高度的()之内。
悬挑脚手架每挑不得超过(),架体搭设超过(),专项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某项目共有A幢(悬挑架高度10m),B幢(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高度20m),C幢(悬挑架高度25m),D幢(吊篮架)四幢建筑物,在写安全检查报告时,()幢资料中必须检查是否对脚手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架体高度()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应当在施工前由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搭设高度()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专项方案需要专家论证。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米及以上必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架体高度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应由专家论证()
架体高度在4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工程。()
架体高度在3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工程。()
爬架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批,架体提升高度超过150m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证。()
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危险等级为Ⅰ级,危险等级系数为1.05。()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规定,脚手架高度在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
搭设高度()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需要专家论证。
提升高度()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需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