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票据交换业务由票据交换中心、人民银行清算中心、()组成。
()是实施票据交换及清算职能的当地人民银行的执行机构。
()资金中心首先通过准备金存款与人民银行进行全市同城票据交换资金的清算,辖内各县级联社再与市资金中心进行资金清算。
对定点、定时以外的临时票据交换往来由()亲自督办
清算交换票据磁码域交易码2位,其中人民币借记代码01表示()。
清算交换票据磁码域交易码2位,其中人民币借记退票代码为()。
()是指农业银行参加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定时定点交换票据凭证或电子信息,实现清算代收、代付票据资金的业务。
()是人民银行全国票据交换系统的基层网点,负责通过前置机发送和接收票据交换业务数据,可根据票据交换机构的委托代为采集支票影像信息及录入电子清算信息,按规定格式组成支票业务报文。
银行票据是指由银行签发或由银行承担付款义务的票据。主要包括()等。
根据票据交换理论,再多家银行参加的票据交换和清算的情况下,各行应收差额的综合一定()各行应付差额的总和。
上门送单业务是指由经办单位指派专人在约定的时间将银行已办理且要素完整、需提交客户的票据、其他结算凭证送交客户,主要包括()。
票据交换业务必须实行票据交换定点、定时、定人进行制度。
香港人民币支票交换采用净额轧差清算方式,资金与粤方银行提出票据交换的下一工作日下午()进行清算。
同城票据交换主要处理的票据与凭证。包括()汇兑凭证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凭证。
上门取单业务是指由经办单位指派专人在约定的时间到客户约定场所向客户收取、要素完整的、需银行办理的票据和其他结算凭证,主要包括()。
()是指在票据交换过程中,通过影像和信息通讯技术,将纸质票据转化为影像和电子信息,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将票据影像和电子清算信息传递至票据受理行,实现纸质票据截留的票据交换方式。
核算主体同城票据交换的贷差净额由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向核算主体发起清算;核算主体同城票据交换的借差净额由核算主体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向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发起清算。
票据清算专用章(交换章)用于办理(),提出收、付款凭证。
同城交换是指()范围内,各商业银行之间将相互代收、代付的票据,定时、定点集中相互交换并清算资金存欠的方法
()是指农业银行按代理行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将符合要求的票据寄给代理行,代理行收到票据后通过票据交换中心进行清算并在保留追索权的情况下将票款贷记农业银行账户。
票据交换原则:及时处理,差额清算;先借后贷,收妥抵用;银行不予垫款的原则。
()清算中心由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设立,主要职责是组织同城票据交换资金清算。
票据交换所是指实施票据交换及清算职能的当地人民银行的执行机构,交换所号是系统内区别各地区交换所编制的号码,由()位数字组成。
票据交换生是指实施票据交换及清算只能的当地人民银行的执行机构,交换所号是系统内区别各地区交换所编制的号码,由()位数字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