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尹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7年,尹某的女儿不服,以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误为由,代其向二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并未提出新的证据。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确为事实不清,应该重新认定,遂由院长作出再审的裁定。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 尹某的女儿不能代其提出申诉 B . 院长不能决定再审 C . 决定再审应采用决定书的形式,而不能采用裁定 D . 对本案法院不应决定再审

时间:2022-10-26 09:36:11 所属题库:审判监督程序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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