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甲烟草集团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支付不含税价款16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乙企业将该批烟丝加工成甲类卷烟800箱(250条/箱,200支/条),当月加工完毕,甲公司将卷烟全部收回,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0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税率为56%加0.003元/支。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A . 181.09 B . 208.36 C . 244.36 D . 256.36

时间:2022-09-11 17:39:07 所属题库:消费税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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