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牙规则》规定,当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损害、灭失,在货物目的港交付货物后,若收货人未将货物灭失或损害以及灭失或损害的一般性质,在货物移交其掌管之前或者当时(如果灭失或损害不明显,则在3天之前),书面通知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则承运人对货物的损害、灭失().
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的次日起,如收货人于2日内未将货物领出,即失去要求承运人支付逾期违约金的权利。()
一批工艺品从上海至布鲁塞尔投保海上运输保险一切险。海轮5月3日到安特卫普港,货物5月5日全部卸离海轮,堆放在码头货棚内,如果货物被收货人于5月15日分散转运,其中1/3于6月20日仍运抵布鲁塞尔收货人仓库。则保险责任终止日为()。
行李包裹运输合同自承运人接收行李、包裹并填发行李票、包裹票时起成立,到行李包裹运至()交付给收货人止履行完毕。
铁路运输企业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方式有()
行李包裹到达后逾期领取的,收货人或者旅客应当按照规定交付保管费。()
铁路运输企业逾期()仍未将货物、包裹等交付收货人,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有权按货物、包裹灭失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
国际联运货物运到期限期满后30日内未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发货人或收货人有权向铁路提出()。
行李、包裹运输合同自()起成立,到行李、包裹运至到站交付给收货人止履行完毕。
在承运人未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
铁路运输企业逾期()仍未将货物、包裹、行李交付收货人或者旅客的,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有权按货物、包裹、行李灭失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规定,铁路运输企业逾期30天仍未将货物、行李交付收货人或者旅客的,收货人或者旅客有权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
铁路运输企业逾期()日仍未将货物交付收货人的,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有权按货物灭失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
货物从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日内无人提取或收货人拒绝接受的货物,始发站通知托运人征求处理意见;满()日仍无人提取,又未收运人处理意见时,按无法交付的货物处理。
货物运到期限满期后,经过30日仍不能在到站交付货物时,托运人、收货人可按货物灭失向到站要求赔偿。
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收货人未将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书面通知承运人的,此项交付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以及货物状况良好的初步证据。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行李、包裹运输合同自承运人接收行李、包裹时起成立,到行李、包裹运至到站交付给收货人止履行完毕。
姜某于2011年7月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简易人身保险30年期1份,约定每月2日分期交付保险费。2013年6月10日姜某因下岗无力按期交付保险费,8月10日仍未交付。8月15日外出时遇车祸身亡。保险人应选择的处理方式是()。
根据《铁路法》规定,铁路运输企业逾期30天仍未将货物、行李交付收货人或者旅客的,收货人或者旅客有权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5月9日申报进境,收货人8月9日仍未向海关申报,有关货物被海关于8月20日提取作变卖处理。9月1日,收货人发现货物被变卖即向海关申请发还余款,并于9月10日申报;当天被海关接受。如以上日期均不涉及法定节假日,滞报金征收的截止日应为:
李某于2015年10月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简易人身保险30年期10份,约定保险费每月10日分期交付。2017年6月10日李某因下岗无力按期交付保险费,7月10日仍未交付。8月15日外出时遇车祸身亡。保险人应选择的处理方式是()
根据《铁路客运运价规则》,行李、包裹实际运到日数超过规定的运到期限时,铁路运输企业应按所收运费的百分比,向收货人支付运到逾期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运费的20%。()
货物从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日内无人提取或收货人拒绝接受的货物,始发站通知托运人征求处理意见;满()日仍无人提取,又未收运人处理意见时,按无法交付的货物处理。
行李、包裹实际运到日数超过规定的运到期限时,铁路运输企业应按所收运费的百分比,向收货人支付运到逾期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运费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