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怎么处理?
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自抽样之日起()个月内,下级部门对该企业该种产品不得重复抽查,依据有关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除外。
尚未制订被检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经哪个部门批准,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依据可执行地方标准或上报备案(企业明示)的企业标准(质量承诺)以及技术合同。()
企业应积极配合由国家、地方、股份公司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由承检机构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向质量主管部门逐级报告接受抽检的情况。接受地方、股份公司级质量监督抽查,须报();接受国家级质量监督抽查,须上报()。报告内容按《产品质量抽查信息表》的要求,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上报。
标准化良好行为的确认由企业的产品应在()无国家或地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的。
《产品质量法》规定,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根据情况可以另行重复抽查。
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
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出于安全考虑,可以另行重复抽查。()
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30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有受理复检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作出复检结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的农产品,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需要另行重复抽查。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样品的取样地点一般应该在什么地方?
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做出复检结论。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其产品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其上级部门申请复检,该申请须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内提出
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可以另行复抽查。
生产者、消售者对抽查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
2013年颁布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中规定了实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步骤有:()步。
企业对国家或地方监督抽查的检验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可以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可以另行重复抽查。()
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判断对错
《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另行重复抽查。
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对监督抽查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检。()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实施国家监督抽查时,抽样地点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