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经过()。
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相当的基本农田。
2006年A省制定了A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下列()为A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编制防洪规划,应当遵循()的原则,充分考虑洪涝规律和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以及国民经济对防洪的要求,并与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以下不属于近期建设规划应当包括的重点内容的是()。
土地利用规划是国家为实现土地资源()和土地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内对土地利用所作的统筹安排和制定的调控措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期限相协调,一般为()年。https://assets.asklib.com/psource/2014082115174015840.png
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与土地利用关系密切的专业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兼顾各地区、各行业的需要。
在城市规划的编制组织中,城市人民政府应依据(),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编制防洪规划,应当遵循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以及()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洪涝规律和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以及国民经济对防洪的要求,并与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防洪法》规定,编制防洪规划,应当遵循()的原则,充分考虑洪涝规律和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以及国民经济对防洪的要求,并与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则可不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与土地利用关系密切的专业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兼顾各地区、各行业的需要。()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相衔接。
第74题: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与土地利用关系密切的专业规划, 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协调, 兼顾各地区、 各行业的需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法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调整为()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经国土资源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编制防洪规划,应当遵循()的原则,充分考虑洪涝规律和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以民国民经济对防洪的要求,并与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对一定时期内一定行政区域范围的土地开发所制定的总体目标、计划和战略部署。()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性质,首先它是土地资源配置的(),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反映()的要求,协调和解决各业用地需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调级、县级和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用是(),()土地资源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土地整治规划期限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期限相衔接,一般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