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在航行途中搁浅,船长下令有意识地、合理地将部分货物抛入海中,使船舶起浮,继续航行到目的地。上述搁浅和抛货的损失属共同海损。
在同一海上航程中,有关各利益方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属于共同海损。按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共同海损牺牲的分摊方包括()。
共同海损条款就是船舶保险合同和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重要条款,受到保险合同双方的重视。共同海损具备的条件包括()。
某船舶在海上航行过程中,突遇暴风雨,下列损失应当列入共同海损的是:()
某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因故搁浅,船长为了解除船、货共同危险,命令将部分货物抛入海中,从而使航行得以继续。上述搁浅和抛货的损失均属共同海损。
在航程中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延迟所造成的损失,可以列入共同海损。()
在发生共同海损后的避难港,船长为保证货主的货物尽快运达目的地,而雇佣其他船舶运货,此时船长应与货主签订().
船舶在海上发生共同海损后,对承运人应收取的运费应参加共同海损的分摊,运费分摊价值是().
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如果只是为了保持船舶正常浮态而在航程中移动货物,则相关费用不得作为共同海损,除非()。
甲货价值10万美元,乙货价值10万美元,船舶价值为20万美元,甲货在航程中为共同安全而全部抛弃,救助费用2万美元,船和乙货则完整无缺地运抵目的港,那船舶的共同海损分摊金额是多少?()
若船舶搁浅,为了解除船货面临的共同危险,采取减载起浮措施,租用驳船将船上的货物卸下,待船舶起浮脱浅后,再将货物重新装上船舶,在采取上述共同海损行为的过程中()可以列为共同海损。Ⅰ.减载费用;Ⅱ.租用驳船费用;Ⅲ.重新装载费用;Ⅳ.在减载和重新装载过程中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害。
下列关于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确定,错误的是()。
共同海损包括船舶的共同海损和货物的共同海损两种。其中货物的共同海损包括()。
船舶在大风浪中严重倾斜,为了船货等的共同安全进入避难港,在避难港为扶正船舶而()造成的船货损失,可列为共同海损。Ⅰ.搬移货物;Ⅱ.卸载货物;Ⅲ.仓储货物;Ⅳ.重新装载和积载货物。
根据1994年安特卫普规则,为了同一航程中的财产脱离危险所支付的救助费用,可列为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当同时具备的要件包括()。Ⅰ.同一海上航程中的财产遭遇了共同的危险;Ⅱ.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而合理的;Ⅲ.做出的牺牲和支付的费用必须是特殊的;Ⅳ.采取的措施必须有效果。
在共同海损理算的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共同海损代替费用有()等。Ⅰ.船舶临时修理费;Ⅱ.转运货物的费用;Ⅲ.修船工人的加班费;Ⅳ.船舶带货入坞附加费。
甲、乙两货各值1000美元,船舶价值为9000美元,甲货在航程中为共同安全而被抛弃,乙货则完整无缺地运抵目的港,则甲的共同海损分摊金额为()。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或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受益的各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甲乙签订一项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合同中选择适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采用的国际贸易术语为FOB。合同同时规定交货期限为9月5E1至10Et之间,地点为上海码头。买方签订合同后与承运人订立了货物运输合同,由承运人的船舶前往上海码头装载和运输货物。由于船舶在海上航程中与其他船舶相撞,导致该船9月15日才抵达上海码头。卖方9月5日已经备好货物,存放于码头仓库。在指定船舶迟延到达期间,9月12日,存放货物的仓库发生火灾,货物全部被毁。则货物灭失的风险应当由谁来承担?
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需在避难港修理,事故船为保证货物及时到港雇请其他船将货物运送至目的港时,事故船船长应要求货方签署().
载货船舶途中搁浅,船长有意识合理地将部分货物抛入海中,使船只能继续航行至目的港,上述搁浅和抛货损失均属于共同海损。( )
在共同海损理算的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共同海损代替费用有()等。Ⅰ.船舶临时修理费;Ⅱ.转运货物的费用;Ⅲ.修船工人的加班费;Ⅳ.船舶带货入坞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