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约克—安特卫普共同海损理算规则》中,包括字母规则和数字规则两种,确定两种规则在共同海损理算中适用顺序的是().
货物的共同海损损失,不包括()
以下属于货物共同海损的包括()
船舶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按照船舶在完好状态下的估计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估计修理费和该船舶受损后的价值的余额计算。()
共同海损条款就是船舶保险合同和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重要条款,受到保险合同双方的重视。共同海损具备的条件包括()。
某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因故搁浅,船长为了解除船、货共同危险,命令将部分货物抛入海中,从而使航行得以继续。上述搁浅和抛货的损失均属共同海损。
在航程中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延迟所造成的损失,可以列入共同海损。()
如果只是为了保持船舶正常浮态而在航程中移动货物,则相关费用不得作为共同海损,除非()。
根据《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共同海损理算规则》规定,下列由于延误而使船舶或货物遭受的灭失或损害的费用中,可列入共同海损的是().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安全,为尽量减少损失而有意的、合理采取的措施而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下列不可能被列入“共同海损”的项目是()。
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船长要求收货人提货前提供担保时,收货人提供了货物保险人签署的海损担保函,船长还应()。
若船舶搁浅,为了解除船货面临的共同危险,采取减载起浮措施,租用驳船将船上的货物卸下,待船舶起浮脱浅后,再将货物重新装上船舶,在采取上述共同海损行为的过程中()可以列为共同海损。Ⅰ.减载费用;Ⅱ.租用驳船费用;Ⅲ.重新装载费用;Ⅳ.在减载和重新装载过程中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害。
下列关于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确定,错误的是()。
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为保证货方事后分摊共同海损,通常船方应在要求货方提供分摊共同海损的担保().
一般情况下,为解除船和货的共同危险,抛弃的货物可列入共同海损,则下列不可列入共同海损的是().
船舶在大风浪中严重倾斜,为了船货等的共同安全进入避难港,在避难港为扶正船舶而()造成的船货损失,可列为共同海损。Ⅰ.搬移货物;Ⅱ.卸载货物;Ⅲ.仓储货物;Ⅳ.重新装载和积载货物。
沿海河内船舶保险中,关于共同海损、救助和施救费用说法正确的包括()。
在共同海损理算的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共同海损代替费用有()等。Ⅰ.船舶临时修理费;Ⅱ.转运货物的费用;Ⅲ.修船工人的加班费;Ⅳ.船舶带货入坞附加费。
如果共同海损牺牲或费用支出之后,船舶、货物仍然遭受全部损失,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或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受益的各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为保证货方事后分摊共同海损,通常船方应在(),要求货方签署海损协议书。
根据共同海损的处理规定,保险人只负责赔偿被保险船舶的共同海损、救助、救助费用的分摊部分。()
在共同海损理算的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共同海损代替费用有()等。Ⅰ.船舶临时修理费;Ⅱ.转运货物的费用;Ⅲ.修船工人的加班费;Ⅳ.船舶带货入坞附加费
某货轮在公海上遭遇风暴发生了海损,其中货物发生共同海损的成立要件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