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承包双方或一方对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的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时,可向()投诉,申请对其进行执业质量鉴定。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规定: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进入结算。
发承包双方对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未能协商达成协议,并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在接到该审核意见后一个月内可以向()申请调解。
某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约定双方达成结算一致意见后,发包方支付剩余结算款项。本工程项目于2007年8月15日通过竣工验收,同月22日交付发包人投入使用,承包人于同年9月5日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于2008年4月2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则剩余结算款的应付时间为( )。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发包方确定的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照()分段进行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未能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根据发承包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按()等规定进行调整。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发承包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的工程量应()。
发承包双方对甲供材料的数量发生争议不能达成一致的,其数量按照相关工程的计价定额()规定的材料消耗量计算。
某工程项目,发、承包施工合同中约定防水工程保修期为3年,工程竣工移交使用后第4年发生防水渗漏,则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防水工程保修期最低为5年。所以双方合同约定保修期不能低于5年,低于则无效,仍按法定保修期计算,此期间承包人仍须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第170题:发承包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的工程量应()[2020]
第446题:发承包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的工程量应()。
第25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鼓励发承包双方采用()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第60题: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确定合同价款。
在其他项目费中,竣工结算时需要按照发承包双方确认数额计算的有()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竣工结算文件提交、审核没有明确约定,且国家没有相关规定时,可认为约定期限的约定期限为()日
合同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
根据GB50500-2013规定,合同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
根据GB50500-2013规定,合同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发包人()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
按照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10)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应按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根据GB50500-2013规定,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