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一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原告提供的借条原件确认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从而作出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该借条属于()。
在一起经济纠纷中,赵律师代理原告。由于某种原因,在诉讼过程中赵律师与原告依法解除了委托合同。本案被告遂聘请赵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原告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赵律师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被告则认为赵律师接受委托是在原告依法解除委托合同后,并未违背律师执业纪律。被告的意见是不正确的。
原告向法院提供的被告所写的向原告借款5000元整的借条,在诉讼证据中属于()
人民法院在一起抢劫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聘请公安机关法医李某担任该案鉴定人。本案的被告人张某提出李某与自己曾经发生过纠纷,遂申请其回避。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权对李某作出回避的决定的人员是()。
某区法院审理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合同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陈某合议庭由审判员A、B和人民陪审员C组成时,陈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后,陈某始知书记员X与被告是亲姐妹,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在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对被告进行处罚的依据是国务院某部制定的一个行政规章,原告认为该规章违反了有关法律。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规章?()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张平提出一张有被告署名的借条,声称被告李名欠下了他5000元未还。被告李名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张平署名的收条,称所借的5000元已经还了,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开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
从我国关于管辖权纠纷的司法解释来看,如果原告在某一地点接入了该网址,发现侵权内容,就可以在该地起诉被告。
b市d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时,认定被告应赔偿原告损失143254.25元人民币,但在判决书中误将该数写成143524.25元人民币。现判决书已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在此种情况下,b市d区人民法院应如何纠正这一失误?()
当事人之间发生了劳动纠纷后,原告既可以在原告处诉讼,也可以在被告处诉讼,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
原告是一股份公司,被告为工商局,原告在一审中提起诉讼,认为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没有法律依据,被告当时没有出具相关证明,法院判其败诉。之后,被告提出上诉,在二审中出具了一份红头文件,该文件在被告处罚原告之前就生效了。请问,法院该如何处理本案?()
法院在一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原告提供的借条5万元的原件确认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从而做出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该借条属于()。
在一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举出两张光盘作为证据,光盘上刻录的是原告与被告两次谈判时的录音。原告在录音时未征得被告同意。对此录音资料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北京市某区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胡某,汉族,广东广州人,在法庭审理前,他提出自己只会广东方言,听不懂普通话,要求自己带个翻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恒业公司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同庆公司。恒业公司在起诉状中声称,恒业公司与同庆公司于2010年5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同庆公司不能依据一份无效合同要求恒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并向被告同庆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被告在答辩状中声称这份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原告和被告对下列哪些事实负举证责任?()
在一起侵权纠纷中,原告钱二向法院提供了如下证据:证人李效法提供的说他听路人说被告刘三打了钱二的证言(证明刘三打了钱二的事实);医院就钱二的伤势所作的诊断书的复印件(证明钱二受伤的事实);钱二单位出具的钱二在家养伤误工被扣工资240元的证明(证明钱二受伤之后的损失)。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
在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中,原告举出一盘经当事人同意录制的录音带作为证据,该证据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北京市某区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胡某,汉族,广东广州人,在法庭审理前,它提出自己只会广东方言,听不懂普通话,要求自己带个翻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某县法院审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在闭庭后阅读法庭笔录时,私自把他本人及原告签名盖章的部分撕毁。审判人员发现后,问其情由,他说书记员记录有误,有错误的记录就应撕掉。关于本案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在一起侵犯知识产权的纠纷中,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为50天,并将举证期限通知和受案通知、应诉通知同时于8月15日发出,原告企业A于8月18日收到通知,被告企业B收到通知为8月20日,则举证期限从( )起算。
原告海淀区苏某诉被告朝阳区赵某借款1万元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诉前申请对赵某放置在西城区的1吨煤进行财产保全,苏某申请财产保全后,就借款纠纷一案其可以向下列哪个 (些) 法院起诉?( )
由于发生工程质量纠纷,原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起诉被告大成建筑公司,在开庭审理案件时,被告大成建筑公司对工程质量鉴定结论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法院审查后认为这是有缺陷的鉴定结论。面对这种情况,可通过()方法解决。
在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进行处罚的依据是国务院某部制定的一个行政规章,原告认为该规章违反了有关法律。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