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聘请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的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
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规定,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 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行或其他金融机 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关于行政机关划拨存款、汇款,下列说法 错误的是()
8个边境省(自治区)的其他企业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报关及退(免)税手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边境地区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准予退(免)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0〕26号)办理。()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可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批准,可采取的正确措施是()。
根据财税[2010]4号文件规定,2015年12月31日前信用联社下列收入以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的是()。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其包括()
自2010年10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根据财税[2010]4号文件规定,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截止()。
纳税人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有实际困难,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其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措施。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措施。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但尚未认定的软件企业,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条的规定以及《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的认定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并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
根据财税〔2010〕84号文件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刑满释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
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规定,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关于行政机关划拨存款、汇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文件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限售股,以及其他有特别规定的股权转让,不适用本Y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只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行为,无须催告,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税务机关即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纳税保证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滞纳金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在一定限期内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对纳税担保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一责令限期是()
在计算境外所得应纳税额时,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第一条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填报标准为()。
《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