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的20%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则甲企业2015年1月1日应确认的递延收益为()万元。
DUI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两种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均为10%。发出材料的成本为20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17万元。该批原材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
恒通公司和远华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8年6月1日,恒通公司委托远华公司销售300件商品,协议价为每件80元,该商品的成本为50元,代销协议约定,远华公司企业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恒通公司无关,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已经收到,则恒通公司在2008年6月1日确认的收入为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销售成本。2013年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2016年4月份,DA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确认收入270万元,结转成本180万元。15日收到乙企业因质量问题而退回的商品20件,每件商品成本为10万元,该商品是DA公司于2016年2月15日销售给B企业,售价总额26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货款均已结清,DA公司已确认收入。因乙企业提出的退货要求符合销售合同约定,DA公司同意退货,不考虑其他因素,DA公司4月份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万元。
甲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16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税额)的20%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则甲企业2×16年1月1日应确认的递延收益为()万元。
甜甜公司为商品流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采购一批红枣,购买价款为20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另支付采购费用10万元。红枣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DUIA公司为小家电生产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和进口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DUIA公司共有职工200名,其中170名为一线生产人员,30名为总部管理人员。2016年2月,DUIA公司以其生产的200台每台成本为900元的电暖器作为春节福利发放给公司全部职工。该型号的电暖器市场售价为每台1 000元(不含增值税)。DUIA公司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甲购买一套乙公司(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售的存量商品住房(2016年5月9日取得,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合同价格388.5万元,含税评估价格418万元,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注明发票金额为350万元,增值税额38.5万元。契税计税依据为多少?
DUI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DUIA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5年4月30日。DUIA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DUIA公司2015年2月15日完成了201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则DUIA公司2015年1月1日至4月30日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是( )。
DUI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8日,DUIA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HAPPY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2016年7月30日,DUIA公司收回HAPPY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DUIA公司根据HAPPY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HAPPY公司支付加工费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另支付消费税3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DUIA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3月1日,甲公司对外赊销商品一批,售价为20000元(不含增值税),商业折扣为5%,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企业销售商品时代垫运杂费1000元,甲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收到上述款项。则甲公司该项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为()元。
大海公司为商品流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采购一批A商品,购买价款为30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另支付采购费用10万元。A商品的人账价值为()万元。
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本月销售商品情况如下:(1)现款销售为10台,售
甲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16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税额)的20%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则甲企业2×16年1月1日应确认的递延收益为()万元
甲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售价中不包含增值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2015年12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甲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税额)的20%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则甲企业2019年1月1日应确认的合同负债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M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8年12月1日,该企业“应收账款”所属明细科目借方余额合计为35 000万元(其中应收丁公司账款5 000万元),“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科目贷方余额260万元。企业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销售成本。2018年12月,甲公司发生的相关经济业务如下:(1)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3 000万元,增值税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发出商品成本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
乙公司与丙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2014年3月1日与丙公司签订售后回购融入资金合同。合同规定,丙公司购入乙公司100件商品,每件销售价格为30万元。乙公司已于当日收到货款,每件销售成本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