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本月不含税销售额为1000万元,适用税率11%,本月购进商品300万元,适用税率17%,则本月应纳税增值税额为()。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1月1日,委托乙公司销售商品200件,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甲公司按售价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当期乙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元。款项已收到。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其手续费,假定甲公司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下列处理中,错误的是()。
甲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的20%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则甲企业2015年1月1日应确认的递延收益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销售成本。2013年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3年3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某商品2000件,每件标价2000元,实际售价1800元(售价中不含增值税额)。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交付给乙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编制甲公司销售商品时的会计分录(假定现金折扣按售价计算:“应交税金”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
甲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16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税额)的20%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则甲企业2×16年1月1日应确认的递延收益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3月1日,甲公司对外赊销商品一批,售价为20000元(不含增值税),商业折扣为5%,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企业销售商品时代垫运杂费1000元,甲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收到上述款项。则甲公司该项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为()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12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甲公司确认了当期收入。2014年8月12日,该批商品由于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下列有关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甲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16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税额)的20%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则甲企业2×16年1月1日应确认的递延收益为()万元
甲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售价中不包含增值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2015年12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甲家电企业(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3月,甲企业按八折优惠价格销售一批商品,该批商品折扣前的价格为45.2万元(含增值税,适用税率13%)。甲企业销售该批商品应确认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为()万元
某工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同时生产免税甲产品和应税乙产品,本月外购燃料柴油50吨,已知该批柴油外购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7300元,税额为11349元,当月实现产品不含税销售收入总额为250000元,其中甲产品收入100000元,已知乙产品适用13%税率,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元。
ABC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13%,ABC公司共有职工520人,其中生产工人380人,车间管理人员60人,行政管理人员50人,销售机构人员30人,2019年12月发生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事项如下()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的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准予后续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甲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甲企业从一般纳税人采购商品。则不含税购买价为2000元,且可取得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品的不含税销售价为2200元:若甲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商品,则不含税购买价为1900元,且可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开的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品的不含税销售价仍为2200元。请对甲商业企业的供应商进行选择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 3% 。201 9年11月1日,对外销售M商品20000件,每件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15元,给予10 % 的商业折扣,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下列各项中,该企业销售商品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16年8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某商品1 000件,每件标价0.2万元,实际不含增值税额售价180万元、增值税30. 6万元,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交付给乙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 1/20, n/30。 2016年8月1日,甲公司确认销售收入时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M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8年12月1日,该企业“应收账款”所属明细科目借方余额合计为35 000万元(其中应收丁公司账款5 000万元),“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科目贷方余额260万元。企业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销售成本。2018年12月,甲公司发生的相关经济业务如下:(1)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3 000万元,增值税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一批。原材料成本为4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元和增值税26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300元,税费已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甲公司准备将该批材料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则该批材料的入账价值是()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发出商品成本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