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运营管理部向总行运营管理部上缴作废的结算专用章时应提供()。
对于确认作废的权限卡由二级分行或直属分行统一组织人力资源、个人金融、运行管理部门进行销毁。
汇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信用证专用章及专用章印鉴卡由总行统一刻制管理的印章在停止使用后,使用机构加盖印章印模留存,并填制清单连同印章逐级上缴至总行统一销毁。
对于因业务取消或凭证格式变更等原因批量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停用后()个工作日内,逐级收缴至二级分行。
对于因业务取消或凭证格式变更等原因批量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停用后30个工作日内,逐级收缴至二级分行,经主管行长签字批准后,正是文件上报省分行,经省分行会计部门批准后,由()统一组织销毁。
客户更换退回的有问题、过期的令牌,柜员应使用()交易将令牌作废处理,然后按我行重空管理要求逐级上缴、集中保管、统一销毁。
网点作废权限卡应上缴至()
柜员在使用空白重要凭证时,对于出现凭证短缺的情况,网点应认真查实,将凭证进行作废处理,编制清单,并逐级报至一级(直属)分行。
因业务取消或凭证格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批量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停用后()个工作日内,逐级收缴至二级分行。
客户销户、换发后的折、卡应破坏磁条,剪角或打孔作废,存折按规定随当日传票装订保管,作废卡登记后不用集中上缴销毁。()
因保管、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作废的权限卡应由运行管理部门权限卡管理人员当场切角(破坏磁条),当日在《柜员登记簿》登记并注明原因,并逐级上缴至二级分行或直属分行人事部门统一保管。
每月()日前,支行按月根据吞没卡实物填写相关表单,连同上缴的吞没卡实物一并上缴分行运营管理部。
网点库管柜员按月将作废空白卡向分行上缴时,应填写“重要空白凭证收入/付出凭证”,经分行库管柜员审核、清点无误后,由()做[7122待销毁卡上缴]交易,打印核实行,并加盖“业务讫章”,一联“重要空白凭证收入/付出凭证”由分行库管员做表外收入凭证,另一联“重要空白凭证收入/付出凭证”退上缴网点库管员做表外付出凭证。
因保管、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作废的权限卡应及时登记写明原因逐级上缴二级分行或直属分行()统一保管
作废柜员卡应于当日移交至本机构专人保管,并于下月()日前填报《作废柜员卡上缴清单》上缴至管辖支行财务会计部。
()在停止使用后由省分行运行管理部核准、二级分行运行管理部组织销毁,销毁后逐级报总行备案。
柜员应将作废空白卡每()上缴网点库管员,网点库管员按月上缴分行大库集中保管,定期销毁。
确认作废的权限卡应统一组织()部门进行销毁
临柜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后,营业机构应编制()停用清册并加盖印模,连同印章逐级上缴至二级分行。
下列哪些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后,要逐级按程序上缴至颁发部门统一销毁。()
营业机构应按分行销毁要求,将拟销毁重要空白凭证汇总、整理,经会计经理审批后,将其上缴至分行运营管理部门。()
手工保管使用的会计核算专用印章暂不使用时,封存超过(),应上缴至二级分行集中保管
支行对营业网点上缴的停用会计核算专用印章,按()上缴二级分行(含)以上运行管理部门
远程授权业务涉及的特殊事项,应履行特别审批手续,须由网点营运经理逐级上报至分行分管行领导,由分行分管行领导审批;属于总行审批权限的,还须经总行相关业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