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机构使用的业务印章损坏,不能继续使用,可以自行按照原印章刻制后继续使用。
会计专用印章刻制的机构名称必须与()颁发批准的《金融机构许可证》名称保持一致
BoEing系统中对外营业机构名称原则上应与()保持一致,因特殊需要开立的对外营业机构,应在机构名称前增加明确的前缀标识。
个人业务专用印章刻制的机构名称必须与银监颁发的()批准的机构名称一致,如名称字数过多可适当缩小字体.
业务印章因损坏、遗失、变更机构名称、增加台席等原因需要重新刻制的,应由营业机构填写“刻制申请单”,向上级(或同级)()提出刻制申请。
以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名称或资金性质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其预留签章应与专用存款账户户名保持一致。
临柜业务印章上刻制的机构名称应与本级机构()批准的机构名称保持一致。
会计专用印章刻制时必须确保印章上的机构名称()。
业务专用印章上刻制的机构名称应与《金融许可证》记载的机构名称一致,如名称字数过多可适当缩小字号。
客户申请用电的户名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名称、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名称一致。
各级行()等内设机构使用的临柜业务印章上刻制的机构名称可使用本机构核定的机构名称或行号。
业务公章原则上每个营业网点刻制1枚,对于同一机构下不同办公地址的延伸网点或柜台可增刻相应数量的业务公章,可通过编列印章序号进行区分。
一个营业机构可多枚刻制的会计印章有()。
业务专用印章上刻制的机构名称应与()记载的机构名称一致。
会计专用印章刻制时必须确保印章上的机构名称与什么保持一致()
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刻制印章的单位名称,应与()上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刻制、发放业务印章的各级机构必须建立“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印章制发缴销登记簿
对各级营业机构的会计印章数量要按照对外营业的高低柜柜台(窗口)数量配备刻制,对弹性排班、旺季等季节性使用的印章由各行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刻制,旺季结束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及时上缴至管辖行封存保管
根据邮储银行相关规定,各级行的印章,如因机构变动或名称变化停止使用的,印章管理部门应根据机构变动的有效文件,结合工作需要刻制新印章并发布文件。使用部门领用新印章时应当将原印章缴回制发部门封存或销毁
业务印章因损坏、遗失、变更机构名称、增加台席竺原因需要重新刻制的,应由营业机构填写“刻制申请单”,向上级(或同级)()提出刻制申请
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印章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的规定,业务印章使用的机构名称应与本机构()批准的机构名称一致
核心系统单位账户户数、开立机构名称、账户名称、账号、性质、状态应与()保持一致
总行或人民银行规定模式的印章,应按规定模式刻制,不得随意变更名称、规格、字体、式样。机构名称较长时,可适当简称缩写。()
业务印章损坏、遗失、变更机构名称、增加台席等原因需要重新刻制的,应由营业机构填写申请单,向上级(或同级)()提出刻制申请